强化智慧监管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2025年06月04日 版次:06        作者:林杨 黄林甫 王秋玲 林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福建省税务部门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战略部署,创新构建数字化水资源税监管模式,努力破解水资源税征管难点,提升征管质效,以税收杠杆激励企业提高用水效率。

监管盲区如何破解

水资源税征管涉及税务、水利等部门,传统征收模式下存在数据分散、采集滞后等问题。

“数据强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突破口。通过数据共享、跨部门联动,能够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消除征管盲区。

福建省税务部门通过“税务+水利+企业”三方联动,在电子税务局搭建水资源税监管模型,集成水利部门取水许可证信息、在线检测用水量数据和往年缴费记录等数据,过筛分析相关企业登记、申报、开票和入库4类数据,实现核心数据资源跨层级、跨部门聚合共享。

同时,创新构建“售电进项+开票情况”与“售水进项+取水情况”的智能分析机制。运用数据挖掘分析,对纳税人的用电、用水、开票等多源数据进行自动匹配与交叉核验。例如,当检测到纳税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却“无售水进项且无取水许可”的异常数据组合时,系统则识别为“无证取水”风险疑点。两项风险指标相互补充,前者聚焦区域整体风险,后者深挖个体企业问题,两者结合形成更全面的风险识别网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税收风险如何识别

水资源税征管的难点在于精准识别风险,靶向应对问题。

福建省税务部门以“风险智控”为抓手,构建“指标识别—动态监测—靶向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指标识别环节,福建省税务部门紧扣“实际有取水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漏管户”“已做税务登记但未做税种认定的疑点户”“尚未办理取水证的临时户”三类主体展开分析,由风险管理平台自动生成疑点核实任务待办清单,实时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夯实水资源税基础。

在动态监测环节,福建省税务部门创新“税即视”系统应用场景,将工业取水风险模型识别出的疑点纳税人信息与地理位置进行精准匹配,建立工业取水疑点分布图。借助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在电子地图上直观标注出疑点纳税人的具体位置。同时,引入卫星遥感影像技术,以水域、水库周边为重点监控区域,实现对水资源使用情况的全方位、可视化监控。

在靶向处置环节,福建省税务部门在定位疑点纳税人的基础上,以直观的图表形式呈现区域内的风险态势。税务干部可以通过系统了解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水资源税征管风险分布情况,根据风险态势分析变动,会同水利部门合理调配联合执法力量,为水资源精准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协同共治如何推动

水资源税征管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业务点多面广,包括税款征缴、取水许可、水计量监管等多项具体工作,因此多部门精诚合作至关重要。

福建省税务部门以“部门联动、服务融合、执法协同”,推进水资源税协同共治。

加强与水利部门的紧密协作,将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入风险防控工作。依托水利部门往年水资源费收缴数据,统计比对水资源纳税人入库金额和同期缴纳的水资源费,以图表形式分单位展现水资源税费征缴实时情况;为企业取用水周期涉税风险进行“数据画像”,对税收收入异常情况进行预警。

联合水利部门建立健全会商制度,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风险联控“三维一图”指标体系构建、算法有效性评估与参数优化、联合执法对象确定与实施方式、违规行为认定与取水量核定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商议,形成共识。同时,在泉州试点高风险响应和举报立案“双触发”的水资源税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税务与水利部门的执法资源与力量,强化源头控管和执法结果应用,有力增强了水资源税执法的刚性与威慑力。

绿色赋能如何体现

水资源税改革不仅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也为企业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福建省税务部门以“绿色赋能”为导向,深化数据应用,更好服务企业转型与生态建设。

探索“税即视”更多应用场景,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的“现势宗地位置”将水资源纳税人精准定位在税务地图上,立体化可视化呈现水资源要素信息、取水口位置、取水量等关键数据,及时辅导纳税人校正取水位置、提醒取水量临近许可范围,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设置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指标,精准筛选出符合不征、免征及减征条件的用水企业,对标“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提醒企业关注用水数据,推送个性化政策辅导,确保企业尽享税收优惠,激发企业节水积极性。

依托福建省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生成直观的取水证类型分布图、申报风险分析图、税费同比效应图,清晰展示水资源税改革对各类用水企业的影响差异及税负变化。

深化数据趋势的分析与展望,及时发现企业水资源需求、用水效率的变化,探索精细化分析和定制化报告机制,为评估改革成效、完善税收政策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莆田市税务局、泉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