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试点的21个省份收入43.5亿元。
厦门从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聚焦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水利部门推出“水资源税一次办”服务,通过部门间数据联动、事项联办,实现政策咨询、申报辅导、税源核验等事项一次办理。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42户取水企业通过“水资源税一次办”服务完成纳税申报,申报准确率达97.6%。
优化流程,首次申报快捷方便
水资源税改革前,部分单位或个人向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库、市政水务)取水时,由水资源配置工程单位代为缴费。改革后,明确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由直接取用水单位缴纳水资源税。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因此,这部分以前由水资源配置工程单位代为缴费的经营主体需要尽快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进行独立纳税申报。
为做好改革衔接,厦门市税务局与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水利部门积极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开展取水纳税人计量设施安装、取水证申领工作,推出“水资源税一次办”服务。
“企业在水利部门申领了取水证后,水利部门会将取水用途、取水地点、节水措施等相关信息同步传送给税务部门,纳税人在进行水资源税税源采集与申报时将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重复录入。”厦门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干部肖远东介绍,厦门市税务部门前期整理了需重点关注的企业名单,为其配备“税务管家”开展一对一辅导,并开通专项咨询热线实时答疑,目前已累计服务纳税人200户次。
“我第一次申报水资源税,税务干部全程辅导,帮助我快速掌握了水资源税的政策内容和申报操作,完成申报只用了几分钟,流程简单、顺畅,用水成本与改革前相比也没有增加。”厦门森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卢女士说。
数据互联,共享企业用水信息
自水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行以来,厦门市税务局打通部门数据共享渠道,与市水利部门建立长期数据共享机制,定期获取水资源税纳税人用水量等关键数据,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与动态核验,提升水资源税管理效能。
近期,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发现某工业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申报取水量为3210立方米,但水利部门监测数据达5000立方米,数据差异较大,于是立即开展核查。经了解,企业财务人员纳税申报时疏忽导致了计算错误。在税务干部的提醒下,企业及时更正了申报信息。
“通过将纳税申报数据与水利部门的传递数据进行对比,我们能第一时间发现企业错报、漏报情况,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防范化解涉税风险。”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税政一科干部罗亚薇介绍。
据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厦门市水利局累计向税务部门交换取水许可、计量监测等数据200余条。
政策激励,走好节水控水之路
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厦门市税务局联合水利局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用水情况,充分宣传水资源税减征、免征政策,引导企业增强节水意识,实现绿色发展。
厦门力隆氨纶有限公司从事化学纤维氨纶制造,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用水控制生产设备的运转温度。“在税务和水利部门的帮助下,我们测算了税收成本,同时调整用水策略,建立车间用水效率动态监测平台,将节水指标纳入生产班组考核体系,尽可能实现水资源的重复回收利用。通过优化用水结构,今年第一季度我们的用水成本同比下降约30%。”该公司办税员蔡先生介绍。
下一步,厦门市税务局将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探索水资源税信息预填、“一键申报”等便利化举措,优化“水资源税一次办”服务,运用“税务地图”等可视化方法精准确定取水口位置,进一步筑牢税源基础、提升征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