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示范国家肯尼亚:

着力打造投资友好型经济生态

2025年06月13日 版次:08        作者:石镜媛 王婷婷

肯尼亚是我国在非洲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是中非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示范国家。中肯建交60多年来,双方贸易合作不断取得丰硕成果,目前我国是肯尼亚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国,肯尼亚是我国在东非的最大贸易伙伴。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对肯尼亚进出口总额达161.3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1.9%,连续6个季度保持增长,进出口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出口增长11.8%、进口增长13.2%。

目前,肯尼亚建立了直接税与间接税相结合的税制体系,主要税种有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为构建投资友好型经济生态,肯尼亚对部分行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起覆盖招商引资、资产折旧、亏损结转、关税减免和区域发展的多维税收激励体系。

招商引资层面,对旅游酒店业的投资企业,肯尼亚提供关税与增值税双重豁免;对制造业和酒店业给予100%的投资补贴,与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和环保投入也计入投资并享受补贴;对在内罗毕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采用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较常规税率降低5个百分点。

折旧政策层面,肯尼亚对资产折旧政策采取分类管理模式,酒店建筑的直线折旧率为4%,工业建筑的直线折旧率为2.5%;生产设备实施梯度折旧机制,农业机械的直线折旧率为37.5%、航空设备的直线折旧率为25%、船舶类设备的直线折旧率为12.5%、电子办公设备的直线折旧率为30%。在上述折旧政策的基础上,肯尼亚政府允许企业的亏损可无限期结转至盈利年度,旨在缓解新兴项目的初期运营压力。

区域发展层面,为鼓励加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肯尼亚政府实施保税计划以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从事该计划的企业可在内罗毕、蒙巴萨、基苏木、埃多、纳库鲁、尼亚里和锡卡及其周边地区开办保税工厂。保税工厂进口工厂机器、机械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工厂机器、设备和建筑享受100%投资补贴。

通过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与自由贸易区的梯度布局,肯尼亚构建起立体化的对外开放体系。自1990年《出口加工区法案》实施以来,肯尼亚出口加工区体系已成为非洲最具活力的外向型经济平台之一。截至2022年,肯尼亚89个出口加工区中私营占比超九成,其中,阿西河出口加工区以339公顷的规模领跑,形成集生产、物流、通关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出口加工区政策设计聚焦全周期成本优化,企业可享受初始投资额100%的税额抵扣,有效期为20年。运营前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后企业所得税税率锁定在25%,比常规税率低5个百分点。肯尼亚允许企业自定资产折旧率,配合无限期亏损结转政策,赋予跨国集团灵活的规划空间。

在更高能级的开放平台建设方面,蒙巴萨自由贸易区被赋予区域转口贸易枢纽的战略定位,规划覆盖700平方公里的基苏木和拉穆自贸区,旨在形成“西部—沿海”联动格局。特别是货物转口、保税仓储等领域,有望与蒙巴萨港的物流优势形成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