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税务部门作为垂直管理单位,绝大多数机构在基层,绝大多数干部在基层,绝大部分任务落实在基层。税务纪检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加强基层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的有效抓手,是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有力保障,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把握基层监督重点。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涉税改革任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治理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规范和落实税费政策、巡视巡察指出问题等事项,强化政治监督,推进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再抓两年为契机,监督推进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抓好“关键少数”日常监督,加强信访举报分析研判,运用谈心谈话、纪检建议、廉情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压实基层监督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基层监督的成效。要压实党委的全面监督责任,加强对下一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要压实纪检机构的专责监督责任,坚持定位向基层聚焦,责任向基层压实,力量向基层倾斜,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整改纠偏、防微杜渐;要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把监督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查找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防止内部的“小管涌”引发外部的“大塌方”;要压实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做实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及时了解税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提醒,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统筹基层监督力量。要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做实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建立重要情况互通、日常监督互助、问题线索互移、整改整治互促的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要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监督工作,在规范组织设置、配齐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统筹用好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基层纪委等监督力量,积极运用片区协作、交叉监督、项目监督、协同办案等机制,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提高基层监督能力。要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培育讲政治、懂纪法、善监督、会办案的“精兵强将”。要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政治自觉;要着力提高基层执纪办案能力,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谈话取证、证据认定、办案安全、以案促改促治等内容,分级组织干部培训,重点强化对市、县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和新入职、年轻纪检干部的专业培训,通过跟班学习、参加重大专项工作等方式提升履职本领;要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契机,深化智慧监督,提升用数能力,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分析,结合平时监督执纪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预警纠治,提高基层监督穿透力,让智慧监督与智慧税务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