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通过信息采集、比对、分析、加工,实现对基础数据的精准监控和管理,有利于增强数据安全、提高数据质量,更好发挥“以数治税”的作用。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探索强化税源数字化管理的方法路径,取得一定成效。笔者结合淮北市税务局的工作实践,对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数字化管理提出建议。
税源数字化管理仍有提升空间
基础事项管理“细而不全”。税源基础事项涵盖纳税人的登记、核定、发票、申报和税收减免等各类信息,信息量巨大而繁杂。当前基础事项管理虽然分类较细,但税务机关在信息确认环节的数据筛查和比对能力还有欠缺,无法准确识别全部办税主体并及时纳入日常税源监管,出现了一些“在营未办税户”。对于部分登记注册类型较为少见的企业,税务干部在核定税费种时,容易出现漏核或者错核。例如,认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种时,容易遗漏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品目的核定,通常在整改疑点数据时才进行事后补录。
智慧手段运用“广而不深”。现阶段税源日常管理虽然已从主要依托电话、实地走访等传统手段逐步向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系统自动提醒等方式转变,但智能化征管手段在实践中未得到深层次运用,个性化的催报催缴系统尚未建立,日常监管和跟踪管理效果不太明显。日常指标分析没有做到常态化、精细化,对于一些征管质量监控指标的类型、含义、考核周期、取数口径等的研究不够深入透彻,采用信息化分析方法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的能力有待提升。
数据交换机制“通而不畅”。税务机关与市场监管、医保、住建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不够健全高效,部分涉税信息核查过程还不是很顺畅,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缺乏有力保障。例如,纳税人办理信息确认需通过税务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自动交换,该环节中可能因传递不及时、口径不统一、整合不规范等问题,影响纳税人“六员信息”、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加强税源数字化管理的建议
把好“入口关”,夯实数据基础。一是数据联通共享。紧盯开业设立环节,加强数据收集与整合,持续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数据互享,建立健全新办户涉税数据的自动交换标准与机制,做好数据来源的完整性、合理性的规则检验与监控,确保数据质量。二是信息实时比对。推动监管触角向登记前端延伸,开展税源状况、管户情况的全面摸底和数据筛查,将全量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与金税系统已办税户实时匹配和按户归集,结合监控指标开展扫描分析,核实确认正在经营的未办税户,加强跟踪提醒和全程辅导,从源头上阻断“在营未办税”风险。三是核定同步提醒。重点关注非正常户解除、注销户恢复正常状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无效户转有效户等特殊业务,及时对缺失的税费种进行补录。推动风险扫描疑点环节前置,实现税费种疑点数据“核定即扫、自动提醒、同步整改、动态清零”,确保税费种认定结果完整无误。
把好“过程关”,提升征管质效。一是优化申报功能。强化税收征管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全面推行智能化申报审核,实现“数据自动归集、异常实时提醒、更正智能辅导”。建立申报风险“自主识别—自行推送—分类处理”机制,增强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安全性。进一步拓展免申报、合并申报等服务功能,提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的问题识别率和应答准确率。二是加强入库审核。加强对税款入库的日常管理和跟踪监控,建立登记台账,定时筛选和跟踪逾期未申报、已申报未入库、更正申报产生未缴税款等情况,及时督促提醒,从源头上遏制新欠产生。
把好“共治关”,赋能智慧转型。一是畅通数据交换共享。对内强化征管、收规、纳服、税源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巩固和深化多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对外健全与财政、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数据常态化交换机制,促进涉税数据高效流通。二是建立健全数据管控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形成税费数据治理合力。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