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数据来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电产业发展空间广阔。2022年至今,迪庆境内金沙江、澜沧江干流共有7座已建成投产的水电站,与投产前预计产生增值税相比,其增值税平均实际入库数高出预计入库数四成。
迪庆地处我国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的横断山地,是“三江并流”水资源最富集的地方,全州水资源总量119.7亿立方米,可利用量达95.7亿立方米,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水能蕴藏量1650万千瓦,占云南省水资源总量的15%,全州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1370万千瓦以上。
“十二五”以来,迪庆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在绿色能源发展中,水能资源的利用成效较为显著。截至2025年3月,全州已投产发电水电站81座,水电装机容量达677万千瓦,占可利用水能资源的49%。
水电站开工建设后,短期内会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并产生一定投资乘数效应。同时,水电站建设有助于改善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就业、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据预测,迪庆境内金沙江、澜沧江干流全部水电站建成投产发电,按照预设的多年平均发电量1370万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0.16元计算,考虑上网电量、降雨量等变动的影响,将至少产生13亿元的稳定增值税收入,将为地方贡献6.5亿元以上增值税。再加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收入,以及金沙江、澜沧江支流水电站相关税费,每年将产生20亿元以上水电站税费收入。
迪庆水电站发展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应注意到,水电站开发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情况,出现部分已注册电站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的问题。”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会计学院教授纳超洪指出。
“更好地发挥迪庆水能资源优势,应推进水电站有序开发。”纳超洪建议,迪庆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全州水能资源开发整体进度。发改、市监、税务、水利等各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在为水电企业提供精细服务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开发较缓慢的水电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开发进度。
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应积极对接水电企业项目及相关部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架构、股权方案等,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组织实施税收事先裁定,辅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向企业推送涉税风险点,提示企业潜在的建设和投资风险,为大中型水电站建设推进提供有力支持。编制并落实好相关税费征管和服务规范,做到跨省和省内税费管理“三个一致”,即税费优惠政策执行一致、征收管理方式执行一致、税费精细服务执行一致,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纳超洪还建议,做强绿色能源产业,应利用富余的水力电能发展水电解制氢、锂电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利用水电解制氢产生的副产品氧气,有助于解决高原生产生活缺氧的难题。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应以认真做好支柱产业和大型企业的政策辅导服务为切入点,落实好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4个方面实施的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