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税务助力荔枝经营主体防风险

2025年07月08日 版次:04        作者:黄世真 林晓宁 王文创 本报记者 蒋琳珊

今年夏天,荔枝的话题度不断攀升,不仅因丰收“超级大年”引发市民关注,更有《长安的荔枝》等热门影视作品带来讨论热度。

广东高州有2000多年的荔枝种植历史。今年,高州的荔枝种植面积达59.14万亩,预计产量超28万吨。在产销旺季里,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干部走访全县荔枝种植户、收购商及加工企业,帮助其解决涉税问题、防范涉税风险。

聚焦荔枝产业三个涉税风险点

在高州各大荔枝收购站点,讨价还价声、荔枝打包装箱声、车辆轰鸣声此起彼伏,这是荔乡极具生活气息的晨曲。

荔枝产销两旺的同时,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在流通环节的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上述免税农产品,可凭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从果农处取得的销售发票,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荔枝行业存在三大涉税风险点。”高州市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谢超介绍,果农提供农产品销售发票,经营企业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但实际上,果农由于开票意识不强以及不熟悉操作,较少主动提供销售发票;中间商从分散果农处收购荔枝,再售卖给农产品收购企业,个别中间商错误理解使用“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违规开具农产品自产自销发票;农产品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行抵扣进项税,因金额由企业自行填写,容易被不法企业当作违法抵扣税款的工具。

“聚焦这三个风险点,我们从普法宣传、发票管理、风险应对等方面,服务并引导果农和农产品经营企业两类经营主体,不断探索规范荔枝行业发展的有效举措。”谢超表示。

专题培训辅导果农开具发票

“代开发票很简单,通过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上传村委会开具的自产自销证明及销售合同,等待税务机关审批……”荔枝成熟时节,高州税务部门定期组织业务骨干来到荔枝产区,现场向果农介绍代开发票流程、演示操作步骤。

目前,果农主要通过向税务部门申请代开的方式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高州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供线上指导、设立咨询专线等方式,为广大荔枝果农开票创造便利条件。荔枝上市以来,高州税务部门已累计开展荔枝行业专题普法宣传12场。

果农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销售发票,须提供村委会开出的自产自销证明。为此,高州税务部门主动与产区村委会沟通交流,共同探索建立网格员管理机制,根据农业生产者身份核实耕种面积、年产量等信息,制作提供农产品收购自产自销证明模板,便于村委会开具统一规范内容格式的证明材料,提高果农申请开票的效率。

家在高州市分界镇南山村的吕朝凤种有白糖罂、妃子笑、桂味等荔枝约11亩,今年荔枝季收入超7万元。“在税务干部的辅导下,我通过手机‘粤税通’小程序,全程用时不到15分钟,就成功开出了今年第一张农产品销售发票,很方便。”吕朝凤说。

数据扫描加强企业发票管理

前几天,高州市税务局干部通过数据扫描发现,某荔枝收购企业存在“收款人与发票销售方不一致”“未足额申报销售收入”等风险,立刻组织开展实地核实,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为解决农产品经营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够规范的问题,高州税务部门成立由税政、风险管理、税源管理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专业管理团队,打造农产品收购行业风险指标模型,设置事中实时预警指标10项,事后监控指标21项,强化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

“农产品收购企业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申请时,需要提供收购合同、支付凭证、入库单据、运输凭证、财务核算制度等资料。我们通过案头分析、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初步分析评估荔枝收购业务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等,对符合收购发票使用条件的企业归类为‘农产品收购企业’,并纳入后续的风险指标模型分析名单。”高州市税务局分界税务分局干部林欣介绍。

据了解,风险指标模型每天进行扫描,生成监控结果表并推送至数据分析岗,经人工审核后,对风险任务实行逐级递进式处置。对低风险任务,转纳税服务部门线上提醒;对中风险任务,由专业团队进行核实;对高风险任务提级至稽查部门处理。

在应对中间商错误适用“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问题上,税务部门做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并持续开展政策解读。荔枝上市以来,高州税务部门已完成对荔枝主产区中间商的分片区走访,确保政策宣传精准到户、税务风险防控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