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的“大而美”税收与支出法案中已撤销之前提交审议稿中的“报复性税收”的第899条款,以此换取七国集团(G7)财长声明所承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双支柱”方案中的全球最低税规则不适用于美国,从而使美国版最低税和OECD版全球最低税进入“并行”格局。
所谓第899条款,题为“对不公平外国税收的执法补救措施”,是美国为防止已实施支柱二低税支付规则的国家和地区对美国跨国企业全球低税所得征税而特意增设的,对这些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来源于美国的经营利润和消极所得在原有税负的基础上,加征15个百分点的税收。这不仅造成这些国家税收主权受到挑战,现行双边税收协定“名存实亡”,而且也可能使这些国家对美贸易和投资受到冲击。
美国版最低税过去叫“全球无形低税所得规则”,这次改为“受控外国公司净测试所得”,凡美国个人或企业拥有投票权或市值占50%以上的外国实体,其所得汇回美国适用税率提高到14%,如适用支柱二扣除工资社保与有形资产总额的5%,其剩余所得的实际税负超出OECD全球最低税15%的门槛要求。也就是说,如果美国版最低税和OECD版全球最低税“并行”,那些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国家和地区就无法对美国企业的全球低税所得征税。
6月28日,G7国家达成协议,企图创建一个“并行”制度,使美国版最低税和OECD版全球最低税“并行”,取消单边数字服务税,并与美国就支柱一数字服务税的问题进行磋商,这是美国迅速取消第899条款的重要原因。
OECD秘书长科尔曼已表态欢迎G7财长声明,但对OECD来说,更有吸引力的是G7财长声明中强调的恢复数字服务税的多边谈判,“大而美”税收与支出法案也提出改进美国国际税收规则以更好地参与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包括数字服务税相关措施。这就使已陷入停顿的支柱一金额A多边公约的谈判有望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