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多源数据融合 强化矿石行业监管

2025年07月15日 版次:04        作者:本报记者 张鲲翼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新矿产资源法首次设立“监督管理”专章,对强化矿产资源监督执法作出多项制度创新,明确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

在广西梧州,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全市200余家矿山企业分散作业,开采时间、运输路线、销售去向等都难以实时追踪,影响了税收监管效果。2022年,梧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开发矿石行业监管和税收共治平台,接入企业地磅及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读取数据,构建起覆盖矿石开采、运输、销售全链条的信息化监管网络。2024年,该平台入选中国信息协会发布的“数字政府管理创新类”优秀案例。

信息实时上网,实现全链条覆盖

走进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监控指挥中心,LED大屏实时展示着全市矿场动态,各个矿区是否发运了矿石、发运了多少车、每车载重多少吨,全都一目了然。

梧州市对矿山进行远程实时监控,运矿车辆在矿区出入口完成称重、拍照后,数据会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并自动生成电子台账;重点矿区及周边道路部署有热成像摄像头,可在夜间自动识别车牌号等信息,并结合已上传的重量数据判断是否存在偷运、超载等行为。同时,各部门建立了数据动态更新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上传采矿权变更信息,税务部门实时更新企业税费种认定信息,交通部门定期上传车辆登记信息等,依托监管平台形成矿石企业数据资源池。

“矿石行业监管和税收共治平台扭转了过去各职能部门以人工为主的管理方式,企业开采销售数据、部门行政管理数据等都实时上传,为开展行业监管提供了数据基础。”梧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梁志成介绍。

数据交叉比对,多维度防范风险

依托监管平台,通过多源数据交叉比对,各部门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异常行为,并第一时间推送至其他部门,提醒大家注意。比如,交通部门通过道路监控发现未备案的矿石运输车辆,将通过平台触发预警,同步推送至公安、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税务部门若监测到企业申报产量与地磅称重数据偏差超过10%,或运输发票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发出预警并联动其他部门核查;自然资源部门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方式,一旦发现矿区越界开采、超核定指标开采等情况,预警信息会实时共享至其他部门。必要时,各部门还会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共同打击矿石行业违法行为。

去年6月,梧州市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某矿山企业申报产量与地磅数据存在15%的偏差,立即将异常情况反馈至其他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自然资源部门结合矿区智能化监控设备记录的开采时间、频次、矿石种类等数据,确认了企业的实际开采量;公安交管部门接到预警后,通过交通监控系统追踪运矿车辆轨迹,发现多台车辆在夜间避开地磅,经偏僻小路运输矿石的事实。在多部门翔实的数据支撑下,联合执法小组很快就查证了企业少申报资源税及水土保持费的事实,成功追缴税费50余万元。

“利用监管平台数据,税务部门目前已构建起多维度风险防范机制,将称重数据与采矿许可证核定产量进行比对,核查开采规模,防范超产量开票等行为;通过车牌识别技术匹配运输车辆备案信息,可监控运输流向,及时发现偷运矿石不申报的行为;将销售数据与税务申报信息交叉验证,核实申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梁志成介绍。

税费自动测算,提高申报准确率

据了解,梧州市税务局依托监管平台开发税费自动测算功能,根据运矿车辆实时上传的载重数据,结合系统预先录入的当地政府或价格评估中心核定的计税价格,可自动生成产量统计、运输成本、收入数据及预估税款等多维度数据,构建起标准化税费测算体系。

“一般情况下,企业实际申报税款与系统预估金额差异不会太大,若发现企业申报畸低畸高,我们会进一步开展核实。”梧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李华解释,如市场价格波动、特殊交易情形等导致预估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税务部门会根据合同、销售凭证、市场价格证明等佐证材料,允许企业据实申报。

据统计,今年以来,梧州市矿产行业申报准确率达99.2%,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7%,实现了监管效能和经济效益的双提升。

梧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凯表示,下一步,该局计划扩大部门合作范围,深化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搭建更多数据扫描模型,提升平台应用效能,并在此基础上将税收共治与数字化治理经验推广到更多领域,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税收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