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发展的集约化特性,要求税收管理从无差别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大企业的税收贡献效应要求税务部门从一般性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大企业经营运作的特殊性,要求税收管理从普通业务管理向复杂业务转变。
近日,“一企一策・乘税启航”项目签约仪式在厦门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翔业集团)签订大企业税收服务协议,该企业正式成为厦门市税务局“一企一策·乘税启航”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项目的第三批扩围试点企业。
基于纳税服务理论分析,大企业发展的集约化特性,要求税收管理从无差别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大企业的税收贡献效应要求税务部门从一般性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大企业经营运作的特殊性,要求税收管理从普通业务管理向复杂业务转变。厦门市税务局在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注重调研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探索从“税务部门主动送服务”向“大企业主动提需求”转变。
先后收集9批企业各类涉税诉求
“一企一策・乘税启航”项目是厦门市税务局在2024年推出的一项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项目。该项目旨在寻找大企业税务管理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聚焦“诉求响应”和“风险共治”两个关键环节,为参与试点的大企业打造定制化税务解决方案。在落地过程中,厦门市税务局从“税务机关主动给服务”向“大企业主动提需求”转变,鼓励企业提出真需求、发现真问题。这一转变,让税务部门的管理与企业实际涉税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
2024年初,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为“一企一策・乘税启航”项目的首家试点企业。同年10月,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在项目落地过程中,厦门市税务局先后收集9批企业的各类涉税诉求,包括国际税收争议、跨区域税收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细节等多个涉税问题。对于这些需求,厦门市税务局逐一整理成册、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多种方式解决大企业个性化问题
“如何合理区分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申请开办离境退税商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飞机租赁是否能够适用即征即退政策”“机票积分兑换涉税业务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是厦门航空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高频涉税问题。
对此,厦门市税务局为其量身定制涉税管理指南,针对上述高频问题给出详细解答。对于增值税混合销售、机票积分兑换等复杂问题,厦门市税务局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分析业务实质和企业管理细节。厦门航空规划财务部财税经理陈璋认为,税务部门帮得准,来源于问题找得准、抓得细。这份指南已经成为财务人员的“助手”,即使是新入职员工,也能通过这份指南,快速熟悉相关涉税业务。
除了编写管理指南,厦门市税务局还探索“政策解读+实务探讨+案例分析”的管理思路,聚焦大企业日常涉税问题,举办2期专场政策答疑会,线上答疑超百次。例如,针对厦门市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飞机租赁即征即退政策适用方面提出的辅导需求,厦门市税务局深入调研,协调相关区税务局了解详细情况。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并应用后,单架飞机租赁预计节省税款约2000万元。
同时,厦门市税务局结合日常征管经验,定期为企业进行“体检”,精准挖掘税务处理风险点,制作《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涉税风险提示书》,辅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实现合规经营。例如,厦门翔业集团常咨询机场建设、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复杂事项,厦门市税务局为其“量体裁衣”梳理政策清单,将涉税服务环节前移,提供针对性辅导,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快速响应。通过“一企一策・乘税启航”项目的交流,税企之间理解不断加深,税企互信进一步增强。如今,厦门市税务局正持续扩大该项目的品牌效应,将其融入大企业服务管理的整体规划,捕捉企业真实诉求、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举一反三丰富纳税服务方式
随着“一企一策·乘税启航”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项目深入推进,厦门市税务局举一反三,不断丰富纳税服务方式,开展了多个维度的探索实践。
在密切税企沟通方面,厦门市税务局组建了市、区两级联络员团队。首席联络员层级高、专业性强、熟悉企业情况。今年以来,厦门市税务局先后举办8场税企两级联络员见面会,为企业发放首席联络员联系卡,为170家企业解决了复杂的涉税诉求。41户千户集团各类服务事项在市、区两级都有一名专人对接,有效促进了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深度融合。
在创新服务产品方面,厦门市税务局以“智享会”为重要载体,围绕“跨岛发展”“服务‘走出去企业’”“护航企业上市”等主题开展活动。截至目前,厦门市税务局已累计举办活动25期,覆盖全市大企业400多户次、1000多人次。“智享会”为大企业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让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行业动态。
在强化遵从引导方面,厦门市税务局积极推进集团信用服务,为41家集团生成并推送《纳税信用体检报告》,帮助大企业全面了解自身纳税信用状况,为企业提升集团整体纳税遵从水平提供了参考和建议。今年,厦门市税务局还成为全国大企业集团税法遵从评价工作的6个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开展下一步的探索工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