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蒋老师,下周能来给我们讲讲卫生执法风险防范吗?”近日,接到湖南省卫健委打来的授课邀请电话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课。作为湖南省税务系统首届公职律师并入选首届十佳兼职教师以来,这是我收到的第5个省厅级单位法治培训授课邀请。
2013年,我入职湖南省新田县国税局,2016年成为湖南省国税系统首批公职律师。记得3年前,我第一次收到湖南省体育局邀请,以《行政执法程序与文书》为主题进行授课,当时内心忐忑不安。“作为体育行业的门外汉,我能给业内人士讲好法治课吗?”尽管心中打鼓,但在制作PPT讲稿时,我还是尽我所能多方收集、检索体育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并仔细分析所选案例的适用性,力求内容严谨准确。走上讲台的那一刻,我的手心直冒汗。没想到的是,一堂课讲完后,体育局一位处长特意过来跟我说:“小蒋老师,你讲的都是我们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执法痛点,就像辣椒炒肉,够味、提神、管用,欢迎你经常来和我们分享。”这样的认可让我感到既意外又备受鼓舞。
在与税务系统内外单位多次分享执法经验后,我渐渐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讲课方法:不要高大上的理论,就讲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真实困惑;不要照本宣科,就用鲜活的案例说话。有一次讲课后,某税务局的一位老科长跟我开玩笑说:“社会上有些律师像进口药,不懂国情还太贵,AI解读像保健品太虚又不能对症,小蒋老师你就像U盘,即插即用还保修!”那之后,每次受邀讲课,我都努力当好一个能即插即用的法治“U盘”,有针对性地备课、分享。
凭借公职律师平台,我有了更多将法律知识与税务工作实践结合的实操机会。记得2018年,我参与了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督察案例》的编写,努力把晦涩的税务法条翻译成一线执法人员看得懂的操作指南,力争实现“既完整体现立法本意,又注重可操作性”的目的。2019年,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锻炼时,我把能接触到的每个税务相关案例都掰开揉碎了分析,像海绵一样吸收法官们的裁判思维,并将其运用到税务工作实践中。
2020年,我在湖南省司法厅参与地方立法审查工作,其间的一个小插曲让我养成了凡事刨根问底的习惯。在一次医药领域相关立法草案的制定过程中,主管处长问我一个医学术语的意思,我当时想都没想,立马回答:“我不太清楚,这是卫健委起草版本用的词,他们是专业人士,应该不会有问题。”处长听后,严肃认真地跟我说:“我们是草案的承办人,如果自己都不理解词汇本意,不知道它的含义,怎么去评估实施效果?”这番话让我感到羞愧,也让我对“法治”“负责”这两个词的理解更加具体。于是,我主动咨询相关医学专家,弄清这个名词的含义及其规范范围,最终我们修改了这个用词,避免了立法用词不规范的问题。正是因为这次经历,再遇到有争议的条款时,我总会追问:“这个词的使用是否准确?这条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会遇到什么问题?”
如今,在税务局基层执法一线,这些经历都成了我的宝贵财富:主办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我特别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起草执法文书时,我主动运用司法视角审视每个环节的风险点。同时,我还积极把工作经验、工作中的思考写下来,《税务机关如何应对律师调查令》《主观上无骗抵税款的故意,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这样的虚开该如何适用法律》《用“账”还是“帐”,法条还需咬文嚼字》等文章相继在《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刊发。
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严谨认真,我的答案很简单:法治建设容不得半点马虎懈怠。在税收工作岗位上,我争当专注业务的执法人员;走出去,我愿做法治思维的传播者。就像一个小小的U盘,虽然容量有限,但只要插对地方,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