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5年07月30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 易敏敏

本报讯(记者易敏敏)7月28日,《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公布。根据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年发放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施方案明确,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发放补贴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在申领程序上,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重要民生政策,面向育儿家庭全国范围全面直接发放现金补贴,将助力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预计每年惠及2000多万个婴幼儿家庭。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受到育儿家庭欢迎。

“国际实践经验表明,生育支持需要综合施策,其中现金补贴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本波说。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发放育儿补贴。专家表示,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覆盖面更广、支持力度更大、政策可持续性更强,特别是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这样的支持更加重要。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自2025年起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对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育儿补贴所需资金,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育儿补贴是‘投资于人’的长远之举,有利于构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