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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赵某在甲市注册个体工商户“小赵童趣文具屋”。2025年8月,因业务发展需要,赵某决定将经营场所跨省迁移到乙市。赵某在乙市找到了一个新的店铺,并已签订了租赁合同。赵某在迁入新的经营场所前,向乙市的登记机关提交了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了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新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迁移前,赵某需要及时查询并缴清“小赵童趣文具屋”所有未结清的税(费)款、滞纳金等,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假设赵某查询后发现2025年7月还有600元未结清的税款和10元滞纳金,赵某需要在迁移前缴清610元。缴清后,赵某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申报,确保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和涉税违法行为。登记机关审核赵某提交的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为赵某提供新的营业执照。
迁移后,乙市税务机关自动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并同步发票额度,赵某线上备案新账户、签订税银三方协议。10月征期内,赵某应在乙市完成“小赵童趣文具屋”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缴申报。赵某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在乙市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申请退(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