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环保税开征以来,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有效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企业来说,应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税法刚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环保税。
2025年8月15日是我国第3个全国生态日。我国自2018年开征环保税以来,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有效发挥了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那么,从税务部门和第三方的视角看,环保税法实施后企业有何转变?哪些做法值得总结推广?还存在哪些共性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唐永锋、中翰税务首席环保税专家刘伟。
正向激励更多企业重视环保
记者:根据您的观察,环保税法实施7年,是否有效强化了企业的环保意识,改变了企业的环保行为?
唐永锋:环保税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能够实现“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引导排污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生产设备,以此减少污染物排放,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材料耗用。
举例来说,在大连市,供暖企业达百余家,按照热源和生产运行模式分类,分为集中供暖锅炉房、热电联产、转供热、新能源供热等形式,供暖企业的锅炉房设备机组普遍具有建设年代早、能源消耗量大、技术指标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特点,属于高污染排放单位。环保税法实施后,供暖企业环保税税负相对较高,故企业普遍在工艺升级、产品研发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从技术改造、设备性能优化上深度挖潜,进行多项环保设施的大修项目。其中,不少供暖企业通过升级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及多项生产设备,完成了各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促使企业各类生产辅材消耗实物量、供暖热、水、电平均单耗指标下降,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刘伟:环保税法实施7年多的时间里,在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改变企业环保行为方面的作用,体现在很多方面。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企业对固体废物处理方式的转变。在环保税开征以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对于企业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不征收排污费。环保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保税。这一规定的实施,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起到了较好的正向激励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冶炼渣、尾矿等固体废物时,除环评批复明确允许填埋处置的情形外,大多需要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若不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者开展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符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需要缴纳环保税。据此,相关排污企业能够主动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节约自然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可以说,环保税法的实施,为上述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环保税成本“无法忽视”
记者:在促进企业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环保税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唐永锋:对于排污企业来说,环保税成本“无法忽视”——这也是经济政策影响企业行为的生动体现。在大连,裙带菜加工行业存在企业规模小、生产模式粗放的问题,相关企业多年来一直将生产废水直排入海,造成近岸海域水体污染、富营养化加剧,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大连税务部门通过规范裙带菜加工企业的环保税申报和日常管理,有效转变了裙带菜加工企业的固有观念,企业治污减排的主动性明显增强。目前,大连市裙带菜加工企业能够自主引进污水处理设施,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相关企业缴纳环保税总额减少60%以上。
采矿业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近年来也积极行动起来。其中,M公司通过合理设置炮孔网距、间隔装药,采取微差爆破等方式,大幅度减少了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M公司加强了矿石装车作业管理,以洒水抑尘、露天采场周边种植植被、矿区边缘设置截水沟等系列措施,实现矿区内的全方位降尘。M公司覆盖业务全流程的环保措施,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双赢——既减轻了税收成本,又改善了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
刘伟:的确,随着环保税法宣传日益深入,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大,排污企业普遍认识到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越多,需要缴纳的环保税就越多。目前,不少排污企业已经将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投入、运行效率与环保税缴纳情况综合进行成本核算,利用环保税这个“支点”撬动整个企业的生态保护和降本增效。
N公司的二氧化硫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为35毫克/立方米,且其污染防治设施相对陈旧落后,只有大负荷运行才能实现达标排放。N公司为了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开始仅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有效最低投入。随着环保税法实施及征管力度的加强,N公司认识到,不能简单考虑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投入,还要考虑排放二氧化硫涉及的环保税。
经过测算,N公司发现,虽然目前能勉强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达标排放的要求,但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负荷高、治理效率低,且N公司的环保税负担较重,并不是企业最优选择。对此,N公司近期开展了该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升级改造,并严格控制燃料煤的含硫量,尽可能采购低硫煤炭。N公司经过技术改造,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指标明显下降,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投入明显降低,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环保税负担随之显著下降。
违规申报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从实践看,企业在缴纳环保税方面,还存在哪些共性问题?
唐永锋: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一些排污企业对环保税优惠政策掌握不够透彻,违规使用跨月监测数据享受税收减免、超标排放违规享受税收减免等情况时有发生。以燃煤火电公司Q公司为例,该公司主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按季度出具监测报告,按照在线监测数据及第三方监测报告申报环保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规定,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保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保税。Q公司财务人员对该政策掌握不透彻,以第三方机构的季度监测报告申报减免环保税,导致企业违规使用跨月监测数据申报税收减免,按照政策规定,Q公司无法享受环保税优惠,最终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52万元。
刘伟:当前,一部分企业还在按照排污费的缴纳思路,计算申报环保税——这个应引起征纳双方足够的重视。实务中,部分企业认为“环保税就是排污费平移”,习惯安排企业安环部门(企业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相关健康事务的管理部门,常见于从业人员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编者注)申报环保税。比如,W公司的环保税申报始终由安环部门负责,安环部门人员按照原排污费的缴纳思路,仅对安装了污染物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中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进行了环保税申报;对未安装或者未开展监测的排放口及污染物,未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开展排放口污染当量数排序并依法申报环保税。同时,安环部门人员仅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环保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纳税凭证留存备查。
从数据入手防控涉税风险
记者: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企业在环保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您对排污企业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唐永锋:合规缴纳环保税的基础和关键,是数据。现行环保税政策下,企业需要自主申报环保税减免等优惠事项,如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标准等信息,企业需要自行录入税源,容易造成违规享受环保税减免的风险。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建议企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监测管理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自动监测设备,并定期校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比对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有效。同时,企业应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留存好监测数据、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等涉税资料,为环保税的申报提供可靠依据。
刘伟:正如唐处长所言,企业实现合规缴纳环保税的目标,必须以获得完整、准确的排污数据为前提。基于此,建议排污企业努力构建环保税申报协同机制——安环部门负责提供合规的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以及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工艺,物资部门负责提供固体废物销售及综合利用的情况,生产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的工艺信息,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环保税法的相关要求整体考虑涉税事项,并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按照正确的方法计算应该缴纳的环保税。
同时,企业负责环保税日常管理和申报的财务人员,应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环保税业务培训,提升环保税业务能力。前不久,我作为授课教师,参与了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前旗、中旗及巴彦淖尔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开展的环保税业务培训,以及准格尔旗税务局组织开展的环保税业务培训。两次培训都按照“政策讲解+设备观摩+数据核验”的模式,组织参训企业人员和税务干部实地观摩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与污染物处理设施,按照排污许可证核查监测数据报送的规范性要求,现场讲解环保税计算方法,解答参训企业人员及税务干部的疑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