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面向全市企业纳税人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推动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服务提档升级。
税收事先裁定是由税务机关依企业申请、就未来预期将发生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应如何适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书面告知政策适用意见的个性化纳税服务行为。
办法对适用对象与范围、申请与受理、裁定及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详细界定了各方在税收事先裁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在穗企业提供更清晰的税收事先裁定服务指引。根据办法,广州税收征管范围内的企业均可申请税收事先裁定,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具体负责受理各级大企业提交的事先裁定申请,其他企业提交的申请原则上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
广州某商旅集团是一家大型综合商贸旅游企业。该集团今年推出会员积分互换福利,旗下不同企业的会员可以实现“会员身份一键互认、会员积分一键互换”。“业务推出后,我们对其中产生的往来资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把握不准。于是我们以集团总部名义提出税收事先裁定申请,税务部门很快受理并书面告知我们政策处理意见,解决了我们的顾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据悉,广州市税务局自2021年起在全省率先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探索,相关举措多次被列入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并获重点推介。“此次我们将服务对象拓展至全市税收征管范围内的企业,并进一步规范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流程,有助于稳定企业的经营预期,降低税收成本,让更多的企业受益。”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