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税务规范推进强制执行成效明显

2025年08月19日 版次:07        作者:本报记者 陈显信

延安税务部门通过规范强制执行流程、深化司法协作和严把文书关口,推动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税务执法,成功追缴欠税及滞纳金5000余万元。

“您因为名下公司欠税被限制出境了。”近日,陕西延安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出境时被出境管理人员告知。高某立即回公司,与财务人员一起联系税务部门,积极补缴欠税和滞纳金。

据了解,高某的公司经过税务机关多次催缴仍欠缴税款500余万元。阻止出境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实施欠税管理的举措。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除了阻止欠税人出境,税收征管法还赋予税务机关多项打击逃避税行为的职权。如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等税收保全措施。第四十条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践中,一些税务执法人员存在“不愿用、不敢用、不会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针对有关问题,通过规范强制执行流程、深化司法协作和严把文书关口,推动税务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成功追缴欠税及滞纳金5000余万元。

编制操作指引,税务人员强制执行不再担心出错

“您好,我们辖区有几户欠税企业,打算申请强制扣款,请问具体流程怎么走?”“能指导下强制执行文书怎么写吗?”最近,延安市税务局法制科的陈红园不时接到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关于强制执行的电话咨询。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基层税务人员因为害怕犯错误、惹麻烦,对于逃避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陈红园说,延安市税务局2024年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系统梳理从税收保全到强制执行的各项规定和工作链条,规范程序,明确每一步的法律依据、实施条件、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形成细致的工作操作指引,为基层税务人员提供清晰规范的税收强制执行“路线图”。

除此之外,延安市税务局还针对基层的具体税务执法业务需求,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通过案例剖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让执法人员吃透政策、熟练掌握执法操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以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我心里总有些忐忑,担心执法细节把握不准引发执法风险。”延安市宝塔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张宁表示,经过系统培训,现在自己对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流程清清楚楚,执法时心里有底了。

统计显示,规范强制执行流程以来,延安市税务部门依法对6户逃避税企业实施税收保全,对12户逃避税企业强制扣款,追征税款4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对欠税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扩展部门协作,欠税案查办质效大幅提升

有些欠税案件情形复杂,单靠税务部门的力量往往难以有效查办。为此,延安市税务局系统构建部门协作网:与市人民法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双方信息共享、执法协同,特别在司法拍卖、破产清算等环节,依法借助司法职能追缴欠税;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嫌虚开发票、偷逃税犯罪的,及时依法对接移送,形成打击合力;在政府主导下,联合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形成综合治税格局。

随着这些举措落地实施,一个个复杂欠税案件高效查处,欠缴税款被追缴入库。

洛川县一户企业长期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月前,该企业名下的土地被法院依法拍卖。通过与洛川县人民法院建立的协同机制,洛川县税务局及时获悉有关拍卖情况。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抵押前欠缴税款滞纳金的起算时点”和“拍卖环节产生税费的清偿顺位”等问题,洛川县税务局按照规定程序与法院沟通,解释税法规定,提交有关证据,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成功将该企业的欠缴税款和滞纳金扣缴入库。去年5月,富县一户欠税企业破产,法院依法拍卖其资产。富县税务局依托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向法院说明该企业的欠税情况,成功追回税款。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延慧告诉记者,深化法院与税务等部门的协作是巩固执行成果的关键。延安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锁平表示,法院与税务部门建立的协作平台为严格税务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后,税收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业务骨干王超男说。

规范税务文书,从关键细节维护执法公信力

税务处理决定书、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税务文书是税务执法行为的法定载体,任何错误或程序瑕疵都可能影响执法公信力。因此,延安市税务局在推进强制执行规范的过程中,将税务文书规范作为执法的生命线来抓。

首先,严格依据最新法规及时更新文书范本,明确适用场景、必填项和格式规范,确保每一份税务文书经得起检验。其次,针对强制措施中文书使用的痛点,定期开展培训,结合正反典型案例,重点讲解制作要求、法条引用、易错点和规范送达程序。此外,推行“老带新”“案例研讨”机制,通过模拟送达、文书纠错等方式,持续提升涉税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不久前,延安市一个基层税务分局处理一起欠税案件,在向纳税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时,因工作人员疏忽,关键的执行依据条款引用不准确,且未清晰列明救济途径。纳税人收到该文书后,质疑有关税务决定的合法性,并称将申请行政复议。延安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在复查该案处理决定时发现了这一问题。“这份文书如果真走到复议或诉讼阶段,很可能会因为程序瑕疵导致强制执行行为被撤销,不仅税款追不回来,还会损害税务执法的公信力。”陈红园说,延安市税务局法制部门立即指导该基层分局撤销了原问题文书,严格按规定重新制作并依法送达文书,同时细致向纳税人解释适用政策并告知其享有的救济权利。纳税人最后认可了税务机关的纠正举措,依法补缴了税款。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文书制作和送达,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延安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邹强在近日的培训中向学员强调。

“每次出具强制执行文书,都像是经历一次‘考试’。不仅要确保每一项内容和每一个条款引用都精确无误、送达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定要求,还要在送达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宝塔区税务局税务人员白鹏说,这种从文书做起的规范操作,不仅有助于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而且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途径。据介绍,自今年4月以来,宝塔区税务局已通过规范制作和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等文书,依法对7户大量欠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追回税款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