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易敏敏)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告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