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生成 马国柱 通讯员严安琪 郭筱琪)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在福建省谷文昌干部学院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班。来自福建、宁夏税务系统的80名公职律师参加。
据悉,此次培训是福建、宁夏税务部门持续深化交流合作、着力提升依法治税能力的一项举措。培训班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及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专家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务行政复议及应诉实务、税务执法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围绕福建、宁夏两地社保征缴模式差异、社保费征缴行政诉讼争议焦点等内容,专家、公职律师和税务干部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研讨。
为更好地促进公职律师团队整体业务水平提升,今年以来,福建、宁夏两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落实“公职律师经办重点案例回顾分析”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实用高效的操作指引。同时,积极探索推行公职律师参与涉税行政复议诉讼“项目化管理”,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关键环节,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守门员”和“防火墙”的风险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