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

2025年09月02日 版次:08        作者:廉税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深入剖析了两起基层税务所“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持续释放查办案件功效。

据了解,邓某和柏某均为基层税务所所长,两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宴请;涉嫌受贿犯罪,为多家企业在补缴税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多家企业或个人所送现金。邓某还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参与营利性活动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2024年3月和5月,邓某和柏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基层税务分局(所)直接与纳税人缴费人打交道,其主要负责人职位低、权不小,往往是不法分子“围猎”的重点对象。邓某和柏某身为基层税务所主要负责人,在“八小时外”热衷于参加各类酒局、饭局,和企业老板“交朋友”,把职责使命变成权力寻租的“生意场”,把“一把手”的“责任田”当作“自留地”,大搞权钱交易、行为失范。追根溯源,既有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等主观原因,也暴露出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在落实政治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基层税务分局(所)长的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加大对行政管理决策和税收业务审批事项监督力度。要着力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对不法中介“有案同查”,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