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税之下,民国时期贾汪煤矿的经营困局

2025年09月08日 版次:08        作者:汤婷婷

江苏省徐州市自古便以盛产铁煤著称,南京著名园林愚园的主人胡恩燮,就是徐州市近代煤矿的创办者之一。

1882年,胡恩燮受徐州道台程敬之邀请来徐州,与人共同出资请来矿产勘探师进行勘探,发现利国驿周围铁矿丰富,贾汪一带“遍野煤田”。同年10月,在左宗棠的支持下,胡恩燮、胡光国父子在徐州创办了徐州利国矿务总局。

起初,该局采用官督商办模式,但因杂税繁多、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原因,在1882年—1912年的30年间发展缓慢,长期处于亏损状态。1898年,徐州利国矿务总局的矿场迁往贾汪,更名为贾汪煤矿公司。清朝覆灭之后,1912年春,袁世凯的堂弟袁世传正式接办贾汪煤矿公司,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向北洋政府工商部申请登记注册。

根据《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的统计,1895年—1911年,在中国开发的煤矿中,本土资本投资的有41家,外国资本投资的有21家。从投入的资本来看,中国资本总额仅1410.3万银圆,而外国资本总额达4542.2万银圆,外资是中资的3倍多。当时的帝国主义国家凭借雄厚资本和先进技术设备,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就地开设厂矿,并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各项特权以减免税款,严重影响到中国本土煤矿业的发展。

袁世传看出症结,他接手贾汪煤矿公司后,“师夷长技以制夷”,通过引入蒸汽动力设备、改进通风排水系统,使得贾汪煤矿公司的煤炭年产量从3万吨迅速提升至18万吨以上,吨煤出井成本下降到2.5银圆,大幅提升了市场竞争力。1917年,袁世传投资修建柳泉至贾汪的窄轨铁路,配备蒸汽机车及多节车皮,形成矿用运输专线。

但当时苛捐杂税繁重,影响到贾汪煤矿的发展,于是袁世传向当时的江苏省税务机关申请柳泉至贾汪间的“材料运矿免税”,希望免除统税(货物税)和地方厘金,申请随即得到批准。接着他又禀请“运销煤炭出口免税”,可这回却得到了不同的答复:“税务处批令:照章征完。但可按开滦、抚顺等出口税则,每吨1钱,而内地税按半价5分缴纳在案。”而彼时开滦煤矿、抚顺煤矿等外国资本控制的煤矿,已通过不平等的“协定关税”特权与领事裁判权庇护,实现了隐性免税:海关总税务司署由外籍人员主导,对这些外资控制煤矿的出口煤炭,常以查验不便为由默许豁免关税。地方关税部门又忌惮列强干涉,不敢上门核验征缴。

后来,袁世传又多方奔走,争取煤炭出口免税政策,均没有得到批准。

从清代咸丰年间开始,中国的煤炭运销到国外需要缴纳关税,而在国内运销则要缴纳厘金和常关税,税率高达货物价值的10%—15%。1914年,北洋政府出台《矿业条例》,虽明确了矿产税的税率标准,但地方军阀在执行过程中经常擅自加征。1919年,北洋政府颁行《各矿务公司认缴统税暂行简章》,规定煤炭按市价的5%缴纳统税,免除此前的厘金及50里外常关税(当时对经过内地关卡的货物征收的一个税种),但海关出口税和50里内常关税等仍需缴纳厘金和常关税。常关即内地关卡,50里内常关指以海关所在地为中心,半径50里以内的常关;50里外常关则指距离海关50里以外的常关。

即便承担了沉重的税负,贾汪煤矿依然凭借质量好、火力足的优势,满足了火车、轮船及大型工厂的使用需求,再加上国内运输的便捷性,逐渐在国内市场站稳脚跟。贾汪煤矿公司还一度打破沪宁沿线煤炭市场的垄断局面,成为开滦煤矿、抚顺煤矿这两家外国资本控制的煤矿的重要竞争对手。

然而,由于战事频繁、铁路受阻、水路不通,贾汪煤矿的运煤船只一再发生被扣和被抢事件。此后,贾汪煤矿的煤炭产量逐年下降。1926年,袁世传因赔累过巨,忧郁成疾,最终离世。

此后,贾汪煤矿公司陷入管理混乱。1927年,贾汪煤矿的煤炭年产量暴跌至3万吨,几乎回到建矿初期水平。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贾汪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