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了我们的客户。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A县作为典型的农业县,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A县政府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协调全县12个乡镇分别委托河南信誉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河南信誉)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税账”,进一步规范相关财务和税务处理。
基础工作:清产核资与股份量化
接受委托后,河南信誉组建业务团队,通过实地盘点、账目查阅、走访调查等方式,对A县12个乡镇农村集体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业务团队发现,部分村庄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登记入账。对此,业务团队与村干部及村民进行座谈,收集相关资料,对这些资产进行了评估入账,增加了集体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清查过程中,业务团队发现,部分村庄存在资产权属关系不清的问题。比如,Z村与邻村Y村对一片林地的权属存在争议,业务团队通过查阅原始承包合同、林权证等相关资料,并咨询林业部门,最终明确了林地的权属。在逐一确定资产权属后,业务团队将资产清查结果在各村进行公示。
在此基础上,业务团队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协助各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办理注册登记。随后,业务团队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用于股份量化的集体资产范围,主要包括集体经营性资产、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等。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如村集体办公场所、学校、卫生室等,暂不纳入股份量化范围,但明确其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业务团队进一步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式。比如,X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经营性资产较多,为了体现村民劳动贡献的差异,采用按劳动贡献量化的方式,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每个成员。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与股份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这些资产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增加集体收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梳理: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整合的过程中,可享受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业务团队根据A县12个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况,分别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确保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能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规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据此规定,业务团队提醒各乡镇,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后,村民小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可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免缴契税和印花税。业务团队建议A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收政策要求进行资产转移和手续变更,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建议A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一旦发现难处理的税务问题,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
着眼长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为帮助A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业务团队协助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或者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进行会计核算。
业务团队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会计机构,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凭证填制、账簿登记和报表编制等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真实反映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经营成果。同时,制定完善的财务预算、决算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定期组织财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财会〔2023〕14号文件规定,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单独核算。
基于此,为帮助A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业务团队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农村集体资产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资产登记、交易、分配全生命周期线上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同时避免财务违规。在该平台推广应用后,A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财务违规率下降近60%。
(作者单位:河南信誉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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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誉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现有员工35人,其中税务师16人,注册会计师5人,评估师2人,会计师8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4人。近年来,先后被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最具影响力税务师事务所”“专精特新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