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与瑞士建交75周年。
中国和瑞士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友好合作的典范。建交75年来,双方携手培育“平等、创新、共赢”的中瑞合作精神,双多边领域合作成果丰硕。近日,瑞士联邦主席凯勒-祖特尔表示,2014年两国自贸协定生效,2016年确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标志着双方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
两国双边贸易额从2014年的230.2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627.75亿美元,增幅超过1.7倍。瑞士政府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瑞士虽然不是欧盟成员国,但与欧盟的经济联系紧密,是许多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所在地。“走出去”企业在投资瑞士时,需要考量联邦、州、市镇三级税收成本,科学规划投资地点和业务模式。
税收体系共有三个层级
瑞士能够成为全球商业和投资中心,其富有竞争力和灵活性的税收制度,是基础条件之一。
1999年,瑞士公民表决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为主权州,有自己的宪法。瑞士征税采用属地原则,基于联邦制结构,形成了独特的联邦、州、市镇三级税收体系。
近年来,联邦税收占瑞士全国税收总额的30%左右,各州约占40%,各市镇约占30%。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税率全国统一;26个州在税收政策上有显著自主权,可自行制定本州税法、税率和税收优惠;市镇通常不征收单独的税款,主要基于所在州的州税按市镇系数征收附加税。因此,企业的最终实际税负,是联邦税与州、市镇税的综合结果。
目前,瑞士各州的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为14.68%,其中许多地区的实际税负在欧洲范围内具有一定吸引力,低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周边国家。
主要税种具有区域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方面,瑞士的三级税收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了差异化选择的可能。
在联邦层面,公司和合作企业利润的基本税率为8.5%。协会、基金会、公共性质的公司和机构通常在联邦一级缴纳所得税,其比例税率为净利润的4.25%,前提是该企业没有慈善、社会类的免税项目。在州和市镇层面,各州各自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不同,因此叠加联邦所得税后,实际有效税率存在显著差异,税率区间为12%左右—22%左右。
个人所得税方面,瑞士采用累进税制,与企业所得税类似,州和市镇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各地区决定,因此不同地区的税负差异较大。根据瑞士联邦宪法,联邦层面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11%;州和市镇层面,税率由固定的基本税率和灵活的系数组成。综合三级税负,瑞士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约在总收入的20%—44%之间。
增值税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瑞士将增值税标准税率由7.7%提高到8.1%,但仍为增值税标准税率最低的欧洲国家之一。同时,瑞士设有3档增值税优惠税率,酒店服务业适用税率为3.8%,供水、食品等部分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货物和服务适用税率为2.6%,在国外直接运输或拆卸的货物、国际运输等跨境业务适用零税率。
2024年6月,瑞士联邦议会通过对《联邦增值税法》的修订,并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括对从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与医疗直接相关的护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近年来,瑞士税务局正在极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推进申报、评估、征收、咨询等税收管理流程转型,为纳税人创造更高的效率、透明度和便捷性。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通过电子门户进行增值税注册登记和申报,2025年起实现完全电子化。
税收优惠富有吸引力
为增强投资吸引力,瑞士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提供实际效果接近“参股免税”的优惠政策,即一家瑞士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至少10%的股权,或者所持股份的市场价值超过100万瑞士法郎即构成“实质持股”,对于来自实质持股的股息以及处置该股权实现的资本利得,可在联邦和州层面享受税收减免。
为鼓励研发活动、吸引和保留高价值知识产权,瑞士在州税层面设置“专利盒”政策——允许企业来自符合条件的专利及类似权利收入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比例最高可达90%。值得注意的是,研发活动关联性是享受“专利盒”政策的核心要素,即享受优惠的收入,要与企业在瑞士境内进行的实质性研发密切关联。对于外购的知识产权,通常需要在收购后对其进行进一步开发或改进,才能适用“专利盒”政策。
在“专利盒”政策对研发后端提供税收支持的同时,瑞士针对研发前端和研发期间推出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在联邦层面,企业可计提用于未来研发项目的准备金,并享受税前扣除,用于第三方执行的未来研发项目,计提上限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0%,且金额不超过100万瑞士法郎。各州对国内研发费用适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计扣除比例最高可达50%。
在鼓励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瑞士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碳排放交易体系内的企业,可以免除因消耗化石燃料而缴纳的二氧化碳税;而不在碳排放交易体系内的企业需缴纳二氧化碳税,税率根据排放的二氧化碳含量动态调整,排放量越高则税率越高。对绿色科技企业,部分州可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部分州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最长期限(10年)内减免部分或全部的企业所得税。此外,瑞士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绿色经济项目。例如,瑞士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税收协定覆盖范围广
目前,瑞士已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包括中国)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近期还与克罗地亚等国修订了协定。这些税收协定降低了跨境支付(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并为解决跨境税收争议提供了法律框架,增强了税收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缔约国一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在其他情况下,缔约国一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由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受益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缔约国一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9%。
(中国税务报社何振华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临湘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