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发布政策简报。简报明确,与养老基金相关的投资管理成本,雇主可申请增值税全额抵扣,无须与养老金受托人分摊。如果受托人向雇主提供养老基金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且已完成增值税登记,也可就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进项税额申请抵扣。通过明确养老基金管理增值税抵扣规则,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旨在提升政策透明度与可操作性,降低行业内不确定性和税务风险。
英国对增值税抵扣规则的进一步细化,是基于欧盟法院2013年对荷兰PPG集团案的判决。当时,欧盟法院判决,雇主有权扣除因固定福利养老基金管理而缴纳的增值税。在这之前,雇主仅可扣除与职业养老基金管理直接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包括基金投资资产管理成本。受欧盟法院裁决影响,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允许雇主在能够证明其签订合同并支付投资服务费用的情况下,申请相关进项税额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原有政策中,若雇主和受托人一起承担基金投资资产管理成本,则须通过公平合理的分摊方法,确定各方可扣除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则细化后,所有相关进项税额视为由雇主发生,雇主可在符合扣除规则的情况下申报全额抵扣。此外,任何抵扣都须遵守一般增值税规则。
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强调,相关进项税额申请仍受4年抵扣上限限制,且允许企业提出新的部分豁免方案,以使其增值税退税与新政策保持一致。为推进新规落地,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计划发布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流程与合规要求。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