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共治,促进大企业合规经营

2025年09月24日 版次:07        作者:林志新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核心区,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及现代装备制造企业注册较为集中,完善大企业税务监管机制对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意义重大。结合“强基工程”要求和基层大企业管理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要坚持以合作遵从为导向,推进征纳双方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治,构建新型税企关系,努力实现“1+1>2”的合作共赢效果。

强化信息共享,加快行业或集团涉税信息库建设步伐

开展行业或集团涉税信息库建设是大企业税源监控的前提和基础。信息库能为企业及时提示税务风险,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对标大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当前行业或集团涉税信息库建设仍存在堵点。

一方面,企业内部信息整合难度大。大企业普遍体量较大,层级架构复杂,内部业态多元、相互分离,导致企业整合内部涉税信息存在一定滞后性,且税企间缺乏高效稳定的数据对接平台与规范流程,难以及时、高效、准确地向税务机关共享信息。另一方面,受企业跨区域经营影响,集团企业成员单位分属不同税务机关管理,涉税信息库建设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集团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汇总信息的机制还不顺畅。

笔者建议,按照“聚信息、助画像、识波动、找异常、供线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业财税法”信息归集,引导企业优化信息系统架构,加强内部业务数据系统整合,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同时提升税企间涉税信息传递效率。加大“乐企”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纳税人通过“乐企”同企业业务、财务系统进行关联,将税费规则融入企业数据系统,推进发票数据和自主申报数据互通。依托智慧税务建设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信息进行实时归集,畅通税务内部信息共享渠道,按行业或集团维度聚合税务端、企业端和第三方数据,形成信息资料库,进一步掌握集团和行业全貌,探索“综合画像”,系统评价集团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税收表现和纳税行为,发现规律、找准异常,帮助企业及时、准确锁定税务风险。

强化风险共治,提升税企协同防范风险能力

从大企业日常管理中可以发现,大企业多采用集团化管理、专业化运作,财务核算制度相对健全,但因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业务复杂等原因,大企业也面临不少税务风险。

一是税务风险共治有待加强。大企业普遍重生产经营与市场拓展,轻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税务机关多以事后风险管理为主,企业处于被动配合地位,未能形成风险共治合力,导致企业内控能力建设与合规经营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税费政策适用存在偏差。集团企业关联交易定价、股权转让、并购重组、境外投资等特殊业务涉及税收政策多且较为复杂。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对政策适用条件、执行口径理解容易出现偏差,可能导致优惠错享或政策误用。

三是跨区域税收征管协同还需加力。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对同一税收政策的执行口径可能存在差异,企业需适应不同地区的执法要求,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和经营风险。

笔者建议,着力加强风险共治,健全完善促进大企业合规经营的税企协作机制,实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

一是健全税务风险共治机制,共同筑牢风险“防火墙”。积极引导集团企业主动将税务合规建设全方位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完善涵盖财务、税务、内控在内的严密合规制度体系;强化提示提醒,定期向企业推送专属“税务体检报告”,对企业经营范围、税种结构、潜在税务风险进行多维度“健康筛查”,进一步降低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票据管理等环节涉税风险。

二是健全政策适用协调机制,着力提升政策落实精准性和确定性。加大集团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机制推行力度,为企业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政策适用涉税风险;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例如,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为辖区集团企业总部及全国重点成员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专题培训。

三是健全跨区域税收协作机制,切实增强税务执法协同性。推进落实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解决机制,强化集团总部和重点成员所在地基层属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在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服务的基础上,加快跨区域税费征管协作平台建设,推进更多税务执法和监管事项实现跨区域协作。例如,今年5月,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加强与四川税务部门协作,及时摸清辖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德阳电缆公司经营现状及业务规模,有效解决了德阳电缆公司数电票赋额难题。

强化合作共赢,构建新型税企关系

税企双方休戚与共,是发展共同体,只有相向而行,才能互促共进、实现合作共赢。从日常调研情况来看,当前税企合作仍然面临一定挑战。一方面,税企信任度有待深化。在大企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税务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加之税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和认知差异,有时会产生税企争议。另一方面,税企沟通有效性有待提升。大企业因其自身特点,涉税诉求普遍较为复杂,甚至超越现有政策范围,导致基层税务机关对企业复杂业务诉求响应有时不够高效及时,影响了税企沟通互信。

笔者认为,应将合作共赢的理念贯穿于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全过程,推进税收遵从合作,推动税务单向征管向税企共治转变。

一是实施大企业信任管理。坚持合作遵从导向,引导大企业以主体身份参与税收治理,一对一谈签征纳共治协议,明确税企双方在重大事项事先沟通、复杂问题协商解决、涉税信息主动报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例如,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建立了“昌税通·倾心”大企业专属服务机制,先后与内控机制健全、遵从意愿高的6家重点大企业签订共治协议,建立基于互信的长期合作框架,实现税企间良性互动,大企业税法遵从度持续提升。

二是持续加强合规引导。落实“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机制和局领导定点联系大企业制度,积极为企业送政策,推动更多大企业自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主动向大企业讲清事理、法理、情理,有效彰显执法温度,增进税企互信与支持。

三是完善争议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税务系统纵横联动和集团总部对所属成员企业管控的优势,组建涵盖区州县三级的“一集团一团队”“一户一小组”,推行大企业涉税争议诉求扎口管理和“工单式”限期解决,对重大复杂事项实施提级管理;健全大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运行机制,强化内部沟通配合,快速协调解决大企业反映的复杂涉税问题。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