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为税务系统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用好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提供了根本遵循。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监督链条长,税收治理重在基层、难在基层。提升税务系统基层监督效能特别是精准纠治执法领域的顽瘴痼疾,一体防治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离不开大数据这把钥匙。
全面归集数据,夯实监督底座。要以依规依纪依法为前提,着力拓宽数据来源、破除数据壁垒。对内依托智慧监督平台,规范业务部门数据格式、共享标准和授权条件,提升监督数据调用便捷性、兼容性;对外建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交互共享、定期更新,积极破解“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要兼顾用数与安全,加强对账号申请、密码使用、账号保管、权限设置、内容下载的“全周期管理”,按照“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把数据信息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数据使用安全、规范、有序;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分析研判,提升监督效率。要健全“指标扫描+数据筛查+校验验证+人工研判”机制,让大数据比对碰撞,将看起来关联性不强的人、事、物信息碎片“缝补”成监督网,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要按照管用、实用的原则,结合典型案例、办案经验、法律法规、数据来源,系统归纳政策制度、业务流程底层逻辑等,建立多维数据分析、跨税种关联的高阶监督模型库,深入进行数据碰撞和比对分析,实现多重校验、多点联系、多层穿透,努力把疑点数据做精、做准、做实。要开展部门间综合分析,由纪检、督审、数风等领域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小组,着力从“事”的疑点中洞察“人”的风险,防止无效线索大量进入处置环节、耗费监督资源,并梳理总结税收执法中发现的疑点问题,为确定监督模型的指标口径、预警规则打好基础。
深化转化应用,拓展监督深度。要通过大数据应用强化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管,推动监督聚焦、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将监督由事后变为事前和事中,及时发现、准确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问题纠治在“应发未发时”“程度较轻时”。要强化预警信息处置,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实行分级处理、分类处置,形成主管部门自查自纠、职能部门核查处理、纪检机构立案审查三者的合理梯次分布,推动纪检监督高效融入税收治理。要聚焦“人权、财权、事权”等重点,以行权数字化和监督智能化如影随形,强化对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在助力一体推进“三不腐”特别是“不能腐”方面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