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多部门协同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

2025年10月10日 版次:01        作者:刘方 记者 程丽华

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大连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关于大连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大连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工作划定“路线图”,推动费种管理向精细化转变。

据介绍,水土保持补偿费作为调节生产建设活动、保障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的重要手段,其征收缴纳的规范性、高效性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保护成效与营商环境优化。为切实解决大连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实践中存在的流程衔接不畅、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大连市税务局在深入调研、与相关部门多轮会商的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制定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大连地域特点、费种征管实际及过往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聚焦征缴全流程、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包括征收范围、分成比例、核定征收程序、责令限期缴纳、行政处罚五方面内容。

针对“部门协同堵点、信息传递断点”等典型问题,指导意见重点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对税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退库管理、信息共享、欠费告知等事项作出规定,构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其中,在征缴流程环节,指导意见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缴费金额核定后,应向缴费单位开具《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并通过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将缴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信息实时传递至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无壁垒”,确保各环节可追溯、可核查,既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又有效防范征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