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跨部门协作化解社保费争议

2025年10月21日 版次:04        作者:本报记者 裴石明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沁水县税务局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共同调解下,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职工李先生补缴了567.6元的工伤保险,妥善化解了双方争议。

社保缴费服务事关参保单位和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其争议化解具有多发、复杂、敏感的特点。为妥善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从2024年开始,晋城市税务局牵头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跨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总结化解社保费争议的实践经验,形成案例库,为基层税务干部提供借鉴,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质效。

部门联合,厘清权责共同参与

“一起社保费争议背后往往涉及人社、医保等多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多方的共同参与才能妥善解决。”晋城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长樊利刚介绍,但从前期情况看,各部门协作配合流程还不够明晰,在政策执行中容易出现责任不清的现象。

为此,晋城市税务局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推动建立跨部门矛盾解决机制,最终形成由市委政法委指导,税务部门牵头,人社、医保、法院、司法等10余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跨部门联合处理机制。2024年11月,社保费征缴争议跨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跨部门联合调解机制的建立,凝聚了大家的思想共识,职责边界更加明确,争议化解的质效持续提升。”晋城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陈建峰表示。

据了解,晋城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共组建了8支争议处理专业团队,总计87人,每个团队都配有一名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采取常驻、轮驻等方式入驻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税务分局(所),推动社保费争议化解在基层。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受理各类社保费争议291起、稳妥办结271起,办结率达93.13%,涉及缴费人2819人次,补缴费款1279.9万元。

总结经验,梳理归纳典型案例

在捋顺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晋城市税务局对2024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例进行汇总梳理,分为“地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小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国有改制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省垂管企业、政策执行”8类,针对不同类型争议,从案例的基本情况、调查流程、处理难点、调解策略、典型意义等多维视角开展分析,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借鉴。

某国有改制生态旅游企业的2名员工向税务部门反映,7年以来,公司未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经了解,该企业经历了两次股权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制度等几经变化,处理难度较大。

税务部门按照社保费跨部门争议处理机制要求,全面梳理该企业两次股权变更涉及的各项协议及资料,及时将争议背景、可能引发风险及企业补缴社保费法律责任等情况向属地政府进行汇报,牵头组织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召开3次联席会议,并邀请该企业及其上级母公司参加,向企业讲清政策依据、释明法律后果。在充分沟通协调后,该企业表示愿意承担缴费责任,为2人依法足额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税务部门总结此次案件处理的经验,将争议化解的关键性问题与解决办法梳理成文,推送给基层税务部门,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帮助解决国有改制企业社保费争议3例。

晋城市税务局目前已梳理出8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将逐步纳入市县两级政法委的综治系统,并定期更新完善。

规范程序,提升案件办理时效

各部门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反馈”四个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处理时限、责任部门及流转下一环节条件,并制定完善了《受理登记表》《调查情况表》《跨部门联办单》《调解会议纪要》《处理反馈表》5个文书模板,确保流转环节有迹可循、处置过程合法合规、案件办理提速提效。

近日,晋城市一名职工向晋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反映,其此前任职受雇单位未为其缴纳2021年至2023年的社会保险费,涉及金额5万余元。按照“四环节”办理流程,接到诉求后,工作人员当天填写受理情况,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与人社、医保、当事人所在单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事件过程、找准问题症结,并做好调查记录,一周内便完成了调解工作。该单位表示将严格履行补缴义务,并于近期完成补缴。

晋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峰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巩固扩展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工作成果,不断总结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经验,常态化更新完善典型案例,推动社保费争议处理更加科学规范、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