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时期,因战争环境严峻,财政基础也较为薄弱,苏维埃政府急需加强税收工作为红军提供物质保障。当时,中央苏区的税收宣传工作,在建立和巩固革命政权、保障战争供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创刊于1931年12月11日的《红色中华》报,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也是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舆论宣传的主阵地。在《红色中华》报刊发的新闻稿件中,就有不少宣传税收工作的,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央苏区的税收宣传深入群众、简明通俗的特点。
将宣传作为税收工作突破口
中央苏区创立初期,税收制度尚不健全。尽管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但在多数地方未能有效执行。
1932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在第六号训令中指出,各级政府普遍忽视财政工作,“收支没有预算,税收制度没有建立,各处乱打土豪”。一方面政府收入匮乏,陷入“没有煤油点灯”的困境;另一方面乱打土豪、乱征税款损害了群众利益。为扭转这一局面,苏维埃政府将系统化的税收宣传作为突破口,着力转变干部和群众的观念。
中央苏区的税收宣传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针对部分干部认为“打土豪”足以维持财政收入的错误认识,强调在革命战争规模扩大的新形势下,必须建立正规的税收制度。《红色中华》报多次发文指出,红军已担负大规模革命战争任务,不能再仅靠筹款维持军需。二是通过对比苏维埃税收与国民党税收的本质区别,阐明革命税收的合理性。强调国民党的苛捐杂税是剥削工具,而苏维埃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支持革命战争、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三是宣传具体的税收政策,详细解释《暂行税则》和关税政策的内容。1933年,财政人民委员部专门印发《建立关税制度宣传纲要》,用通俗的语言说明了关税与国民党厘金的本质区别,以及关税对苏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深入群众,充分宣传税收意义
中央苏区税收宣传工作既面向各级苏维埃政府的干部,又面向农民、工人、商贩等纳税人。苏维埃中央政府借助《红色中华》报等报刊和会议决议、训令等文件,不断宣传税收工作对财政的重要性。
1932年7月14日的《红色中华》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关于征收税收问题的意见》。文中提出:“土地税、商业税的征收,是各级苏维埃政府当前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各级政府能不能够执行上级政府对税收的规定,能不能使广大的群众自动的(地)缴纳土地税,这完全要看政府对于这一工作动员的(得)充分不充分和深入不深入来决定。总之,政府对于税收征收的动员,已成为征收税收圆满的关键。”
中央苏区的税收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尤其离不开广大农民、工人和商贩的支持。他们既是革命税收的重要依靠,也是税收宣传动员的核心对象。为了使他们真正理解税收的意义、了解苏区的税收政策,工作人员深入群众,运用通俗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方式,耐心讲解税收意义与政策问题。1934年1月10日出版的《红色中华》报报道,瑞金县云集区征收农业税时,“除宣传队、突击队专做动员工作外,区税委分发(派)到各乡,用了各种动员方式,以政治宣传鼓动,做到了每个群众都了解了税收的意义”。
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
针对群众文化程度较低的现实情况,苏维埃政府还创作了简明通俗的宣传口号,从群众多年来深受国民党苛捐杂税之苦和地主阶级剥削之痛出发,强调苏维埃政府的商业税及农业税和国民党、军阀的苛捐杂税厘金等性质完全不同。在解释关税政策时,用“白区肚子里到处设卡”形容国民党厘金的剥削本质,用“只抽一次不抽第二次”说明苏区关税的合理性,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众也能理解接受。
这些宣传口号指向明确,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如“拥护红军胜利迅速缴纳国税”“缴纳国税就是帮助红军消灭敌人”等口号,简单明了,使群众很快了解纳税的意义。又如,“关税可以节省苏区群众的无益浪费,凡不必要的无益奢侈品进口都抽重税”“大家便可以节省这些无益浪费的钱,拿来多买盐买布”,着重宣讲了开征关税的意义。
在农业税征收前,各区土地税征收委员会还要求各区及各乡苏维埃政府必须召集乡代表及选民开大会,报告税收的意义和手续,乡代表学习后再回去向群众解释。
中央苏区的税收宣传工作在多方面努力下取得成效,通过持续深入宣传动员,各级苏维埃干部逐渐认识到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广大群众的纳税意识明显增强,推动了土地税、商业税和关税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有效保障了红军供给和苏区财政运转,为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赣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