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论》第1卷的注释中,曾提到过一个中国人,他也是《资本论》中唯一被提到的中国人。这个人就是清代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王茂荫。《资本论》为论述“强制流通的国家纸币”问题,提到王茂荫向皇帝上奏,主张将官票、宝钞改为可兑现的钞票,展现了他改革货币制度的主张。
王茂荫,徽州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考取进士,历任监察御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等职。王茂荫在任时,正值清政府面临内忧外患、财政陷入窘境之时。除了在货币制度改革方面有所建树外,王茂荫在财税领域也积极建言献策,针对当时税收征收管理、税收负担等问题,提出了改革方案及独到见解。
体察民情,建议改革征税弊病
清代中后期,财政危机日益严重,税收领域乱象丛生。王茂荫凭借多年在户部侍郎任上的经验,以及对民间疾苦的深切体察,针对不同税收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在税收管理方面,王茂荫对家乡徽州的税赋征管弊端尤为关注。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他返乡为父亲守丧期间,撰写《歙邑利弊各事宜》,其中有6条内容专述“催科之宜”。
当时,歙县记录钱粮税赋应征额和实征额的册籍,以及纸质的田赋完税凭证——“版串”的管理存在着严重问题。正常情况下,官府按照征收册籍的数目来征收赋税,并制作加盖官印的版串,征收册籍数目应与版串的数目一致。但在正常的税赋之外,胥吏还要加收名义上补偿钱粮在征收过程中损耗的火耗、雀鼠耗等附加税,这些附加税成为他们中饱私囊的重要来源。为此,王茂荫提出将征收册籍调入官衙的核心机构管理,用版串与征收册籍核对,并派可靠之人专司其事,以此防止胥吏侵吞税款。
此外,歙县还存在税书勒索、粮差私吞的情况。当时民间土地买卖、典当或继承时,需要将土地对应的纳税义务同时转移给新业主,征收册籍也需要相应修改。负责赋税文书编制、记录与核对的基层办事人员——税书,常借此机会勒索钱财,业主不满足要求便拖延不办,最终导致版串与登记的册籍信息不符,百姓不愿完税。粮差下乡催缴时还巧立名目,私自收取包甲、使费等额外费用,官府却毫不知情,造成“小民出钱不少,而国家之课额常虚”。对此,王茂荫在《歙邑利弊各事宜》中建议徽州官府,严禁征税胥吏勒索百姓,允许百姓指控违规者,消除私收费用的弊病,维护税收秩序与百姓利益。
当时,歙县的胥吏会利用制作、发放、修改、补领、销号版串等各个环节,私自收取“版串之费”,到道光年间,每张版串的“版串之费”已从最初的4文涨到20文。“税契之费”也远超定例,清代官方契税税率为3%,而歙县实际执行税率高达6.5%,胥吏还要额外索取契尾费用,过高的契税费用导致歙县民间常常隐瞒契约,以避免缴纳税费。对此,王茂荫提出,与其任由胥吏私自多收费导致百姓逃税,不如下力气清除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从而增加税源。
直言进谏,呼吁整顿厘捐乱象
王茂荫对劝捐乱象和厘金制度弊端的批判尤为深刻。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起义爆发,清廷为筹措军需,劝说民间富户、商人、士绅等群体捐赠资金,此后却逐渐演变为逼捐。山西州县官员借劝捐之名勒索富户,有的富户只愿捐500两,却被勒令捐1000两,其中500两不登册,被官员私吞。
王茂荫在《条陈时务折》《条陈军务事宜折》等奏折中,多次呼吁严禁州县假劝捐以肥己,建议暂停劝捐制度,让百姓自行筹措物资防备兵灾。
对于咸丰三年(1853年)开始推出的厘金制度,王茂荫虽认可其“抽厘助饷”的初衷,却敏锐发现推行中的严重问题。厘金开始征收后,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可自行设立厘金局,随意调整税率,还有地方豪强、胥吏私自掌控厘金局。
当时,江苏地区“捐局林立,官私杂出”,三四百里内竟设十余个厘金局,厘金税率从1%提高至5%,经过10道税卡的商品厘金税率就达50%。且厘金的征收范围极广、制度管控松弛,烟土、私盐只要缴厘金便可公然贩运。为此,王茂荫在《江南北捐局积弊折》中提出,要查办地方私设的厘金局,裁撤违规机构,将江苏的厘金征收权力划归江北济扬州军营、江南济镇江军营两家官办厘金局,并强调“先求无累于民,而后求有利于国,方可以立法”,凸显其以民为本的税收理念。
王茂荫官至户部侍郎,常年参与国家财政事务管理。他在京为官30余年,却一直寄居在宣武门外的歙县会馆,家中未因他的显贵而多取一瓦一垄。面对咸丰皇帝因急于填充国库而推行的货币超发政策,王茂荫在《再议钞法折》中直言其弊,提出合理改革主张,却被指责“为商人指使,不关心国事”,并被调离户部岗位,但他始终未改初心。同治三年(1864年),王茂荫养母辞世,他返乡守孝途经江苏淮阴时,学生吴棠为感念昔日举荐之恩,送来500两银子,却被王茂荫坦然拒绝。正是这份超然物外的操守,让他敢于直言进谏。
《清史稿・王茂荫传》记载,“茂荫于国计民生得失,屡进谠言,均中利害,清直为一时之最”,同治皇帝评价他“廉静寡营,遇事敢言”。同治四年(1865年),王茂荫去世,挚友曾国藩为他题写挽联:“七旬耆宿,九列名卿,谁知屋漏操修,尚同寒士;四海直声,卅年俭德,足令朝廷悲悼,何况吾曹。”这是对他清廉为官与敢于直言的高度概括。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