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肯尼亚政府颁布税收新规草案,拟用“显著经济存在税”取代之前实施的数字服务税。肯尼亚在《2025年所得税(显著经济存在税)条例草案》中概述了新税种的核心概念、应税范围和合规义务。这一举措对所有在肯尼亚开展数字业务的非居民服务商提出了新的合规要求。
何为“显著经济存在”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今年肯尼亚的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320亿美元,有望成为东非的经济领头羊。在数字革命的浪潮下,肯尼亚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被誉为“非洲硅谷”,相继吸引了微软、谷歌等科技巨头在该国设立区域总部。数字经济崛起已成为肯尼亚经济的一大亮点,政府更是雄心勃勃地计划,在2030年前将数字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提升至30%。
由于数字经济具有轻资产、跨区域交易等特征,导致较难确定纳税主体的常设机构,从而使得征税问题越来越复杂,这促使肯尼亚政府修订完善现有税制,以弥补税收征管漏洞。据了解,显著经济存在是国际税改中的核心原则之一,旨在重新分配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打破现行体系过度偏向居民国的格局。
肯尼亚《2025年所得税(显著经济存在税)条例草案》明确了新税制下关于数字经济的一些核心概念。根据条例草案,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或电子网络(包括数字市场)交付或订阅的数字服务及其他服务。数字资产指以数字形式存在、可通过电子方式拥有或控制、可供使用、转让或交易的任何具有价值的产品。当非居民实体向肯尼亚当地用户提供数字服务,即被视为在肯尼亚具有“显著经济存在”。
条例草案明确指出,“显著经济存在税”是一种最终税,针对非居民实体通过互联网或电子网络(包括数字市场)在肯尼亚取得或应计的服务收入征收。只要数字服务用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视为位于肯尼亚,从而触发非居民数字服务商的“显著经济存在税”纳税义务:一是用户通过位于肯尼亚境内的终端(包括电脑、平板电脑和手机)访问数字服务;二是用户使用肯尼亚境内任一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记或贷记工具对数字服务进行支付;三是用户通过分配给肯尼亚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或移动国家代码获取了数字服务;四是用户在肯尼亚拥有商业地址、常住地址或账单地址。
应税范围分四大类别
“显著经济存在税”采用核定利润额的方式计征。具体方法如下:首先按照应税服务总营业额的10%核定应税利润,这里的总营业额是指提供数字服务收到的款项或通过数字平台赚取的佣金费用,不包括为该服务收取的增值税,然后按照核定应税利润的30%(即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条例草案规定了“显著经济存在税”的应税范围,具体可分为四大类别:一是内容与媒体服务,具体包括可下载的数字内容,如手机应用程序、电子书和电影;订阅式媒体,包括新闻杂志和期刊;流媒体服务,涵盖在任何视听或电子媒体上在线收听、观看或播放的数字内容,包括电视节目、电影、音乐、游戏、播客、网络广播等。二是技术与软件服务,具体包括软件程序,如软件、驱动程序、内容过滤工具和防火墙;电子数据管理,如云计算服务;搜索和自动化服务,如搜索引擎和智能客服系统;还有人工智能服务等。三是平台交易服务,具体包括用于活动、演出、餐饮等相关服务的票务和预定服务;帮助供应商与用户对接的平台服务,即网约车平台、在线旅游平台、房屋租赁及短租住宿平台以及任何其他促进商品服务交易或资产流通的平台服务;涵盖转账服务和数字资产交易的在线支付服务等。四是教育服务以及其他数字网络服务,包括在线教育服务,即通过预录制内容提供的远程教学项目、在线教育、教育网络广播、网络研讨会和为满足学生需求而量身定制的在线课程、培训服务以及任何通过互联网或电子网络(包括数字市场平台)进行的其他服务。
豁免情形与征管要求
为避免双重征税,非居民实体如存在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可免于缴纳“显著经济存在税”:一是通过在肯尼亚设立的常设机构提供服务的非居民实体,因其收入已按传统的企业所得税制纳税,可免予缴纳;二是通过电缆、无线电、光纤、电视广播、小型卫星地面站、互联网、卫星或任何其他类似通信方式传输信息的非居民实体,在上述业务取得的收入已按其他税种规定纳税的情况下,可免予缴纳;三是向肯尼亚政府持有至少45%股份的航空公司提供数字服务的非居民实体,可免予缴纳。
在税收征管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要求未设立常设机构但向肯尼亚用户提供服务的非居民实体,必须按照简易税务登记制度完成简易税务登记,但是如果非居民实体此前已根据《2020年所得税(数字服务税)条例》办理过税务登记,将视同已经按照条例草案进行简易税务登记。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未设立常设机构且选择不自行办理税务登记的非居民实体,必须指定税务代理,对“显著经济存在税”负有纳税义务的非居民实体或其指定的税务代理,须在次月2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申报表并缴纳上月税款。
肯尼亚政府表示,与主要针对在线广告和流媒体等特定服务的数字服务税不同,“显著经济存在税”扩大了征税范围,涵盖了更广泛的数字经济活动,有利于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并增加政府收入。10月7日,肯尼亚税务局征求社会公众对条例草案意见和建议的活动结束。当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将于近期提交议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