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家研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治理体系

2025年11月12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单晓宇

近日,“2025年新发展蓝图下数字经济财税治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中外专家学者围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议题展开研讨。

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与会专家认为,应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挑战,加快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财税治理体系。

中国税务杂志社党委书记、社长田鑫指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背景下,一系列新的财税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与现行税制的不适配性,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应用带来的增长动力和劳动替代的财税收支结构影响不断深化,国际税收规则体系亟待重塑等。面对这些变革,需构建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税收制度和征管体系,积极探索深化财税体制、税收制度及征管改革的创新路径,推动财税治理现代化。

中国税务报社社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付树林提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税收征管法修订、消费税立法。二是优化完善税制政策,主要包括建立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完善绿色税收制度,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等。三是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系统性集成式提升税费征管能力,打造效能税务。四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持续强化“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等。五是讲好中国税务故事,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及成效。

“数字经济在释放效率红利、创造巨大财富的过程中,给收入分配领域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联动调节,优化收入分配机制,为数字经济快速稳健发展提供保障支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旭红提出,在理念上应强化数据驱动决策的科学治理思维;在制度上应加快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数字财税制度框架;在技术上应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技术,构建智能化财税管理体系。

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主席丹尼尔·威特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政府应致力于营造“争创一流”的良性竞争环境,基于“投资+就业=税收+发展”的投资政策公式,实施增长友好型税收政策,特别是简化税收遵从程序,让纳税变得更加便捷,从而为经济发展减轻负担、增加活力。

“税收流失源于申报、执法、法规、纳税人教育、政府部门协作等环节的漏洞。”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英国税务政策负责人、全球政府税务主管克里斯托弗·桑格说。他认为,应通过数字化税务管理弥合税收缺口。未来税务部门应依托数字身份、自动化数据共享、人工智能交叉核对等技术,构建低合规成本、高自动化的征管体系,使合规变得更为简便。成功的数字化改革需具备可扩展性、以用户体验为中心、并获得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建立适应数字时代的国际税收新框架

与会专家认为,国际税收正日益成为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议题之一。近年来,各国围绕提高本国竞争力、保护企业发展空间等,开展了务实的合作和激烈的博弈。应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有效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从跨境服务征税问题切入,探讨“维护来源国税收权益”问题。他认为,应构建更简化、更具包容性的多边解决方案,以数据和用户等价值创造因素优化征税权的分配,兼顾征管效率与来源国利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公平、可行的参与空间与制度支持。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冬认为,从跨境交易不断增长的情况看,所得的确认、实体机构征税的方法、所得类型的辨析等,都给中国税收政策的落实和征管带来了新挑战。对此,中国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应通过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推动形成公平、可持续、现代化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一级巡视员周怀世梳理了百年国际税收发展历程中所依据的理论基础:20世纪10年代—60年代,国际税收形成期以经济忠诚论为理论基础,形成了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协调规则;20世纪60年代—BEPS行动计划时期,国际税收丰富发展期以经济中性论为理论基础;BEPS行动计划以后,国际税收发展新时期以价值创造论为理论基础;2021年“双支柱”方案达成共识后,价值创造论的影响还在延续。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认为,国际税收合作本质上是国家之间的利益协调。由于国家之间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税收政策取向和税收利益差异较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主导的“双支柱”多边国际税收改革落地困难。2021年联合国在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中增加第12B条款,赋予用户国对境外企业取得的自动数字服务所得征税权,是一个有益尝试。应以此为突破口,研究双边、简单且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阿姆斯特丹大学国际税法教授斯特夫·范·韦赫尔说,数字化带来商业无实体存在、产品服务化、平台经济兴起等变化,使传统的联结度规则、征税时点和税款征收变得困难。他认为国际社会需重新设计跨境服务联结度规则,发挥联合国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作用,以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国际税收新框架。

加强人工智能对财税制度影响的研究

与会专家认为,实践中,无论是税务部门还是企业,都越来越重视数字化转型。应加强对数字经济衍生出的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特别是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

阿里巴巴集团阿里研究院副院长谭崇钧认为,人工智能算力规模仍是未来核心战略资源,应进一步优化财税激励政策以促进人工智能自主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对财税制度长远深层影响的前瞻性研究,强化政务数据人工智能应用。

美国天普大学科研与博士项目副院长、教授苏尼尔·瓦塔提出,可充分借助人工智能工具有效打击逃避税行为、作出正确的政策决定,同时不应忽视人工智能所带来的道德、透明度、公平等关键问题。在此过程中,各国必须打破壁垒、加强协作、打造合作平台、分享最佳实践。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浙江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协办。来自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以及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研讨。维也纳经济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等多所国外大学的专家学者受邀在线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