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调节消费行为、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税收工具,消费税这一税种在制度演进中不断优化,从产业层面深度引导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敏锐触及微观层面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笔者持续关注消费税的法理构造与制度设计,研究其法理根基,期望助力推动消费税制度不断完善。20世纪90年代,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立法进程迈出实质性一步。《消费税法理构造与制度设计问题研究》一书以历次消费税制调整为基础,以“生态文明”“健康中国”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为背景,在对新一轮税制改革、税收立法和税收法治建设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对消费税的功能定位与法律性质、立法目的、课税原则、构成要件、保障技术、法际协调等开展研究。
从国际国内实践看,消费税皆力图矫正消费行为所产生的负外部性,进而解决消费领域存在的诸多经济社会难题。当下,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高速推进,能源短缺、城市拥堵、贫富差距加大等社会经济问题不容忽视。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有关报告显示,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过密型商品化”现象,即商品与服务在流通过程中过度密集、频繁交易,导致资源过度消耗、环境压力增大、社会成本上升等问题,特别是健康减损型、环境破坏型和自我炫耀型等消费问题的存在,对经济的健康增长、自然环境的保护等造成影响。
鉴于此,亟须发挥消费税在抑制有害消费、引导合理消费中的作用,加快转变人们的消费方式,并与供给侧的生产联动,推动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品质量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在研究消费税立法时,应深究消费税自身的税理、法理与情理,尽量避免简单的“税制平移”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具体而言,消费税立法应遵循以下原则:税理上应体现中性原则,把握效率与公平,注重调节作用的精准性与适度性;法理上应立足于税收法定等基本原则,构建清晰稳定的法律框架;情理上则应考虑社会接受度与民众负担能力,兼顾调节功能与社会公平。
本书在研究中始终围绕消费税“特别调节税”的事物本性与功能定位,旨在建构消费税特别调节税的法理体系与知识谱系,丰富消费税法的文献研究。但作为一项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仍有许多问题有待积极推进。例如,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税收征管提出了哪些新要求,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时应当如何回应等。
笔者希望以本书为研究基础,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在理论上加强对消费税法的系统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研究;在实践上深化读者对消费税的整体认知,为消费税法的完善与质量提升提供意见建议。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