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储备粮轮换期,也是税务合规考验期

2025年11月14日 版次:04        作者:张胜男 杨晶 本报记者 裴石明

“这次6000吨储备粮(玉米)轮换期限不得超过4个月,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急需提高发票额度!”前不久,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下茹越粮食储备中心负责人牛兴龙给国家税务总局繁峙县税务局下茹越税务所打来电话,语气急切。繁峙县税务局下茹越税务所所长李东曙接到电话后,迅速围绕发票赋额审核、申报管理服务、涉税风险跟踪监督3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力保服务不掉链、管理不缺位、风险不放松。

作为一家全民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下茹越粮食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政策性粮食储备,日常无销售业务,仅在每3年一次的轮换期集中购销。此次轮换业务量激增,能否及时足额开具发票,直接关系到储备粮能否如期“售得出、购得进、储得好”。于是,企业紧急申请将数电发票赋额调整至1300万元。繁峙县税务局下茹越税务所接诉即办,快速作出响应。

繁峙县税务局下茹越税务所首先查找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等文件规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储备政策的实施和粮食流通环节的顺畅,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且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帮助企业规范适用优惠政策,税务干部立即整理编印包含政策规定、政策解读、相关答疑、以案说税4部分内容的《国有粮企税费优惠政策合规指引手册》,第一时间送达企业,帮助企业扫清政策适用盲区。

明确政策依据后,繁峙县税务局下茹越税务所审慎开展案头核实工作。该所组织干部查阅地方文件,查验企业营业执照,核实其是否符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质。同时,深入核查交易购销合同,核对银行流水,掌握其存储规模和交易金额。税务所还组织人员核实企业“六员”信息与银行账户、申报信息与信用等级、进项发票与风险提示信息等,全方位验证其经营真实性。

以上工作完成后,繁峙县税务局按照二类一般纳税人人工赋额调整后总额度大于500万元的情形,发起调查巡查。进一步实地核实企业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清单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申请的发票总额度是否与出入库情况统计表、实际储备轮换体量相匹配。通过调集精干力量缜密审核评估,繁峙县税务局仅用两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调查、调整、审核、反馈全部环节,依流程完成了赋额审批工作。“多亏税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提供备案、开票和申报辅导,让我们能心无旁骛抓储备粮轮换工作。”牛兴龙说。

“粮食购销领域涉税金额较大,历来是虚开骗税的高发区。可以说,国有储备粮轮换期,也是税务合规考验期。”繁峙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惠喜表示,对下茹越粮食储备中心提高发票额度申请的处理过程,是近年来繁峙县税务局加强粮食购销领域发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一个缩影。国有粮企销售免税粮食开具专票,受票方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环节风险高度集中,容不得半点疏忽。

繁峙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乔常伟介绍,从近几年各地通报的涉税案例来看,国有粮食购销领域主要存在两大风险:一是接受上游虚开,伪造粮食入库单据,套取粮食收购资金;二是非法虚开并向下游出售专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从中提成赚取开票费。对此,繁峙县税务局高度警惕,从税收视角研判行业风险特征,构建起覆盖“审核—备案—开票—申报—抵扣”的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从前端、中端和后端全方位发力,严格审核备案,细化开票监控工作,核查业务交易真实性,必要时启动风险联动排查,坚决阻断虚开虚抵骗税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