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恒君 毕湘楠 通讯员李赫赫)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过程中,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共享涉税涉费数据,不断夯实税费治理数据基础。
为强化数据共享,内蒙古税务局联合内蒙古财政厅印发《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互通共享涉税费数据。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40个单位与税务部门互通共享123项涉税费数据,有效促进税费征管效能提升。同时,内蒙古税务局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监控指标体系、地图展示屏等,实现涉税数据采集有标准、操作有规范、过程可监控、责任可追溯,对存量问题数据进行修正,并确保增量问题数据“动态清零”。
以共享数据为基础,内蒙古税务局优化纳税申报管理,梳理涵盖非税收入在内的36个税费种关联关系、125个关联指标,形成税费关联关系图谱网络,探索强化税费联动管理。该局联合林草、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将税务区块链和政务区块链跨链对接,推出“草原植被恢复费+区块链”征缴业务场景,自动提取缴费数据并预填申报;与水利部门协作开发水资源税智能预填申报功能,实现取水许可信息、计税取水量等申报数据自动获取、自动预填、自动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