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异常票流动向,撕下业务伪装

2025年12月02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局长 樊鸿斌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团伙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涉案团伙控制7户空壳企业,通过虚构生活服务业务和建材购销业务,在骗享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的同时,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发票非法牟利,其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必须予以严惩。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结合上级传送的案源线索和涉案企业经营信息显现出的反常疑点,聚焦企业业务流、资金流进行针对性核查取证:核实涉案7户企业开业后3个月内从事的生活服务业务,以及企业享受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后从事的建材贸易业务真实性;调取涉案60多个银行账户中的10多万笔交易明细数据,筛查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等虚假交易证据。经过大量缜密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证实涉案7户企业业务虚假,存在骗享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虚构经营业务、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撕下了违法分子精心布设的伪装,使案件真相大白。

本案虚开企业违法行为呈现出专业化、链条化等特点,并且具有一定隐蔽性,税务机关对此须提高警惕,并采取针对性监控和管理措施,以防范遏制此类违法行为发生。

针对本案违法分子虚构业务骗享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经营业务继而对外虚开的违法手段,税务机关可在日常监管中,依托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模型,结合企业申报数据信息,加强企业动态风险评估管理。对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开票状态、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针对性风险分析,比如,发现相关企业在获得税收优惠资格后,出现开票品目变化、经营业务变更、开票数量与金额激增、同批货物在多个关联企业间“接力”购销等异常经营信息时,迅速对相关企业采取实地核查等征管措施,核实其经营活动真实性,以及时发现查处虚开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