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发布的数据,2025年1月—10月,中国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88777.9亿元,同比增长7.9%,利润总额3894.6亿元,同比增长4.4%。汽车制造业作为典型的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其营业成本构成复杂、数额较大。在行业成本压力与利润率水平约束下,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承兑贴现利息支出等项目的税务合规处理尤为关键。企业若对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票据贴现支出等税务处理把握不当,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
◎典型案例◎
M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2024年开展汽车制造流程改进、新材料应用等研发项目,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2025年8月,税务部门在风险应对时发现,M公司2024年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1268万元,其中包括人员人工费用288万元,折旧费用129万元,直接投入费用62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231万元。
税务部门进一步核实M公司的备案资料,发现M公司申报的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包括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人工费用87万元;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生产用原材料336万元,房屋租赁费22万元;无形资产摊销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额104万元。
◎风险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案例中,M公司将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及社保费用计入人员人工费用并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同时,税务部门核查发现,M公司计入直接投入费用中的材料费用336万元,并不是从事研发活动所消耗的,不得计入直接投入费用。此外,根据政策规定,M公司用于研发活动租入的房屋租赁费,不属于直接投入费用范围;土地使用权摊销额不属于无形资产摊销范围,不得加计扣除。
针对税务部门提出的上述问题,M公司财务负责人未给出合理解释,也未补充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企业存在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扩大加计扣除范围的风险。经税务部门辅导,M公司按照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承兑贴现未作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
N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0月,税务部门在风险应对时发现,N公司2024年共发生26笔承兑贴现利息支出,金额共86万元,N公司将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单笔贴现利息支出均超过500元。同时,N公司2024年共发生17笔承兑贴现利息收入,金额共54万元,N公司将贴现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税务部门进一步核查发现,N公司取得上述贴现利息收入和贴现利息支出,均未开具和取得发票,也未作任何税务处理。
◎风险分析◎
约谈中,N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承兑贴现是行业内的日常融资业务,企业一直以贴现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贴现利息支出。同时,银行既然愿意接受贴现并支付相应款项,就已经默认这种业务模式的合规性,故企业未考虑要收取发票并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据此,N公司2024年收到的贴现利息收入54万元,应按照6%税率补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明确,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案例中,N公司2024年支付的贴现利息86万元未取得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于税务部门告知之日起60日内,N公司仍未取得贴现利息发票,税务部门依法作出N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决定。经税务部门辅导,N公司依法补缴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武当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