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与省水利厅加强协同联动,深化数据共享和工作协作,不断提升水资源税征管质效。
在水资源税费改税试点中,青海省各级税务部门积极主动联合当地水利部门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核查,摸清税源底数,建立纳税人清册;联合水利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青海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量等相关信息以及水资源税收入信息等的及时传递;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税务、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审核发布青海省节水先进企业名单。截至10月底,青海省今年已征收水资源税2.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