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南南 记者原子雯)近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490个单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00名同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税务系统有8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表彰。
税务系统获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8个集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安徽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深圳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和重庆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获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3名个人是: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征管质量监控处王元坤、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丛培霞、哈尔滨市税务局黄达宁。
据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中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税务系统作为普查工作的参与部门,在此次普查中的数据采集、信息共享、核查比对等任务中展现了专业素养与严谨作风,有效提升了普查效率与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