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遗失声明

2025年12月23日 版次:06        作者:

本人唐强远(身份证件号码:432929197705240019),不慎遗失了一张由双牌县民政局(缴款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开具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具体信息:缴税编码101010401,税种为改征增值税,品目名称为工程服务,计税金额6666666.67元,实缴金额200000.00元,票证号为(141)湘国银01201458,税务机关为双牌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电子税票号码320161220000027292,缴款单位识别号码43292919761118003501,收款国库为国家金库双牌县支库,开户银行为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1112360004557234012。

该张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已遗失,特此声明,一切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唐强远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