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阚歆旸)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明确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具体来看,2026年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受周末及节假日影响,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周二),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4日(周二),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6日(周一),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周一),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周五),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周一),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周一),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周一)。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2月、5月、10月,因有连续5日以上的法定节假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较长。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孙洋提醒,纳税人应密切关注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征期日历,提前完成账务核对与资料准备,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报缴纳,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及行政处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
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军分析,从申报周期来看,按月申报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针对这些税种,纳税人需要严格按照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文件明确的申报纳税期限完成申报。例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在2026年2月24日前,完成1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纳工作。
按季度申报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针对这些税种,纳税人需要以季度为单位,在季度终了后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例如,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纳工作。“对于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孙洋说。
魏军提醒,在申报资料留存方面,不同税种的留存要求存在一定差异,纳税人需要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以备后续核查。例如,企业所得税方面,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留存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资料。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还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留存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再如,印花税方面,纳税人需要做好应税凭证的日常管理,按规定保存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等应纳税凭证,以及《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等申报资料。
在留存期限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干部秦燕建议企业,细化纳税申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台账,规范凭证全流程管理,严格按期限留存各类涉税资料,对印花税应税合同实行逐笔登记,对增值税扣税凭证、所得税扣除凭证实行分级审核归档,确保计税依据可溯源,留存备查。同时,企业财税人员要加强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及时掌握申报流程优化、优惠政策享受等最新要求,确保合规、准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