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叶县东大街,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是全国仅存的3座古县衙之一,也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大门进入县衙大堂,甬道正中,立有一座青石碑,名为“戒石铭碑”。正面刻着“公生明”3个字,出自《荀子·不苟》:“公生明,偏生暗。”意为公平公正处理公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背面刻着黄庭坚书写的铭文:“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警示为官者要清正廉洁,克己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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