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自然人股东隐匿股权交易真实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件。涉案人员伙同中介人员通过制作虚假资产评估报告、虚假股权交易协议、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方式,试图以此达到少缴税款目的。
本案的案源来自举报信息。结合举报线索,检查人员聚焦涉案企业资产评估价格低和企业股权成交价格低的疑点,找线索、寻证据,通过深挖细查,最终确认了涉案人员交易价格作假、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事实。
非上市公司类别的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活动,具有隐蔽性强、不确定性高、交易金额大等特点,税收监管具有一定难度。及时掌握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动向、增强虚假申报行为防范和识别能力,可有效增强税务机关对此类交易活动的监管效能。为此,税务机关应加大与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力度,不断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以便及时发现辖区企业自然人股东交易股权活动和股权易主等事项,为强化交易税收监管奠定基础。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税务机关可结合企业纳税信用管理、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宣讲等工作,对自然人持股企业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增强企业自然人股东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同时,利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税务大数据技术,结合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风险筛查。如发现相关交易存在资产评估价值不公允、股权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税收核查等征管措施,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