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石明 通讯员左艳军)近日,首届中国节水奖在北京颁发,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获得“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2017年底山西省被纳入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后,山西省税务局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水四定”原则,认真落实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要求。2018年—2025年,山西省累计征收水资源税375.63亿元,收入规模稳居全国首位,年均增长11.83%。
2024年12月,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以来,山西省税务部门与财政、水利部门构建精诚共治格局,通过建强征管协作机制、强化涉税信息共享,重点加强对采矿疏干排水、违规取用水等行为的联动监管。同时,山西省税务局严格执行水资源税差额税率政策,协同开展工业企业用水效率达标认定,对达标企业减征20%的水资源税,有效推动企业优化用水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提升地表水利用率、节约地下水,“以税节水”成效显著。
在改革试点中,山西省税务部门依托税务总局“税务地理信息系统”加强水源与税源同管同治,与非税部门强化水资源税与水土保持补偿费联动征管,“以税护水”“以税促费”效应逐步显现,相关做法获上级部门肯定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