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引领性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湖南省税务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扛牢税收主责主业为使命担当,以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为主攻方向,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主要抓手,努力推动经济税收秩序更加健康规范,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务动能。
聚力关键环节,一体推进税收法治公平建设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湖南省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持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加力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持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围绕完善地方税体系、健全所得税政策,加强政策前瞻性研究,结合本地税源实际做好改革影响测算,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持续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及时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与管理措施,从源头推动制度更加科学统一;规范各类违规涉企税务检查和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策效应联合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持续优化和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处罚标准,避免基层税务干部随意执法、违规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防止“同案不同罚”现象,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持续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加强对税务检查的执法监督,全面降低入企检查频次,让合规企业真正安心经营。
加力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聚焦虚开发票、出口骗税等重点风险问题,深化八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共享、行刑衔接,对团伙型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链条穿透式一体化打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托税务大数据和智慧稽查系统,精准识别高风险主体,提升涉税违法行为打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同时,高水平保障国家税费安全。
着力固本强基,切实抓好税费合规管理
“十五五”时期,湖南省税务部门要深入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优化完善湖南税费运行“一体化”监管,不断夯实税费征管基础,把引导合规经营贯穿税费服务和管理全过程,以税费合规管理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切实抓好申报合规管理。将申报质量作为强基关键环节,分前、中、后三个阶段,从税费基础信息联动比对、跨税费种申报校验规则等出发,建立一套申报监管指标体系,并嵌入税费运行“一体化”监管模块,常态化开展申报质量监管,减少瞒报漏报现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便利化举措,更好地满足纳税人“随时办”“就近办”“跨域办”需求,让税费服务更有温度、更具质感。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切实抓好政策适用管理。持续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不断深化“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持续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狠抓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税费支持政策精准落地,助力湖南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政策执行跟踪问效,减少因错享、骗享优惠导致的税收漏洞,对违规享受行为依法依规纠正处理,坚决防范税收流失风险。
切实抓好税费监管工作。优化完善税费运行“一体化”监管,持续提升基层税源感知力,积极探索法定代表人集成式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征管、网络主播个税监管等风险易发、频发领域的治理举措。坚决落实“四个不得”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废止或修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协议条款,着力完善税务监管制度和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完善平台经济监管,深入排查纠治行业乱象和“开票经济”问题,助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协力多维共治,不断夯实税法遵从良好环境
“十五五”时期,湖南省税务部门要带头守法、依法征税,引导和督促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共同打造法治公平、合规管理的良好环境。
贯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以干净干事的良好税务生态促遵从。持续完善严管体系、压实责任链条,突出对基层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的综合监督质效,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一体防治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将屡查屡犯问题纳入“智慧监管”体系,确保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简洁高效的政风、干事创业的行风、廉洁自律的清风树优部门形象,对内坚持法治正道对外促进纳税遵从。
贯通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案例曝光,以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生态促遵从。常态化开展涉税违法案件曝光与以案释法工作,持续曝光骗享优惠政策等偷逃税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常态化开展法治公平税收宣传活动,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合规经营的宣传力度,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营造广大经营主体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生态,帮助纳税人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
贯通税费精诚共治和社会协同共治,以部门协作的良好共治生态促遵从。持续深化税费精诚共治,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构建跨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整合社会监督力量,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引导其依法依规参与税收共治,鼓励社会监督,有效营造诚信纳税光荣、偷逃骗税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