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收守护美丽中国

2026年01月12日 版次:01        作者:本报记者 易敏敏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念兹在兹。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税制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已构建起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专门税种“多税共治”,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专项政策“多策共促”,涵盖生产、消费、排放、处理等多个环节的绿色税制体系。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激励约束调节作用,持续创新管理服务举措,从节水、减排、利废等方面助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水资源费改税:让节水理念深度融入生产生活

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作为“十四五”时期绿色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继2017年12月起在10个地区开展之后,于2024年12月1日向全国推开,通过“政策引导+精准征管+部门协同”的多元发力,推动节水理念深度融入生产生活。

政策杠杆撬动节水新变革——

税收数据显示,2025年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比2024年大幅下降,特别是特种取用水量同比下降近半,水资源费改税较好发挥了水资源税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企业节水意识和节水改造积极性增强。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推开后,全国已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享受减免税优惠4395万元。

在水资源紧缺地区,政策成效更为突出。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2017年底北京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北京市税务部门通过落实水资源税政策,促进企业用水方式转变和行业转型升级。

比如,作为北方首座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北京稻香湖再生水厂在税收政策引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实现14小时污水变再生水,目前日处理污水规模达8万立方米,推动北京年再生水利用量突破13亿立方米,占全市水资源供给总量的三成多。

数据显示,近年来北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重点高耗水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数智征管为节水装上“智慧眼”——

面对水资源分布广、税收征管难度大的现实挑战,数字化工具成为提升征管效能的关键支撑。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底推广上线“税即视”系统,通过整合多部门数据、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和卫星遥感影像,将税源信息与电子地图关联,为水资源税征管装上“智慧眼”,实现从“粗放监管”向“精准施治”的转变。

安徽省南陵县水系密集,30余条河流、25个圩口、55座水库与1.1万口塘口交织,部分企业曾存在擅自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隐形”取水问题。当地税务部门依托“税即视”构建“图谱定位+参数测算+数据共享”征管模式,精准锁定取水点位与用水规模。2025年以来,南陵县税务部门已识别违规企业16户,督促企业补申报取用水量2.58万立方米,有效遏制了水资源税流失。

部门协同凝聚水资源税征管合力——

水资源的流动性与整体性,决定了税收征管工作必须打破部门与区域壁垒。2025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与水利部签署《建立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常态复核、监管互用等领域合作。

“过去申报水资源税,要对照资料手动计算、手动录入,现在系统自动预填数据,只需确认就能完成,全程不过几分钟。”四川海能电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郑梅利,对水资源税申报效率的提高有着直观感受。

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中,四川省税务部门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通过信息共用、计量共算、变化共管,探索构建“许可即登记、取水即计算、风险即预警”的征管机制,凝聚起水资源税征管合力,推动水资源税管理迈向精准化、智能化。

区域试点、全国推广,政策引导、科技赋能,部门协同、跨域联动……税务部门积极落实水资源税刚性约束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让每一滴水都能在生产生活中实现最大价值。

税收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从“要我减排”到“我要减排”

“多排多收、少排少收、不排不收”是绿色税制的一大特点。在这一税制机制激励下,企业减排治污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减排即降本、治污即增效”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

在上海市,首批“无废细胞”示范单位、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在减税政策激励下,积极延伸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速推进炉渣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大幅提升金属回收效率与炉渣综合利用率。如今,该企业日均处理垃圾800吨,年发电量超1亿千瓦时,让垃圾真正变废为宝。

在重庆市,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在投产早期曾因排放问题面临发展困境。“环保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规则,让我们彻底醒悟:减排就是降本,治污就是增效。”公司负责人彭德说,近4年来,公司累计投入2.45亿元,对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与烟气深度治理改造,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量、颗粒物排放量均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污染减排的成效,直接反映在企业的“钱袋子”上,公司缴纳的环保税从2019年的2390万元降至2024年的799万元。

在贵州省,独山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发展曾长期受制于废气、粉尘排放,环保压力很大。“税务部门干部主动找到我们,向我们讲解减排与减税的关系,让我们意识到环保投入不仅是成本,更是可持续发展的‘杠杆’。”(下转A2版)

(上接A1版)

企业负责人俞锋表示,在政策激励下,独山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投入1200万元升级废气处理系统,安装高效脱硫脱硝设备和粉尘收集装置。改造后,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基准值下降62%,生产工艺优化使水泥吨熟料能耗降低8%,全年节约标煤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万吨。

绿色税制减排效能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中可见一斑。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京津冀企业因大气污染物达标减排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超16亿元,京津冀企业每万元GDP相应承担的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成本大幅下降。京津冀地区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比重,2025年比2021年大幅下降了6个百分点。

税费优惠+反向开票:推动“废弃物”变身“新资源”

危险废弃物焚烧后,穿上水泥外衣被深埋地下;回收的废旧轮胎被用来生产炭黑、柴油、钢丝;大量的铜渣再回炉,提炼出众多稀贵金属,相当于一年少开采两座中型原矿……在湖北黄石下陆区长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曾经的生态“包袱”如今正在转化为产业“红利”。

为支持园区循环经济企业发展,黄石市税务局将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绿税重点企业名单”,实行“标签化”分类管理和“一户式”档案管理;编写《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制定环保、税务对接联络线,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针对循环经济重点企业、排污大户,设立绿色服务专员,引导企业节能减排。

2022年以来,长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固废处理能力和企业享受的税费优惠均实现大幅增长。如今,园区固废年处理能力达500万吨,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园区企业年享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高新技术研发优惠、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伴生金黄金免税税收优惠超过2000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全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达3396亿元。

除了税费优惠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提供支撑,税务部门推出的管理创新举措——“反向开票”,有效推动资源回收企业“收旧”无阻、“换新”畅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参与“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近1.5万户,有力打通利废产业运行堵点。

为进一步落实好“反向开票”举措,吉林省税务局牵头省工信、商务等部门适时召开“反向开票”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反向开票”实施情况,明确风险防控指标,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和适用政策。2025年,吉林省“反向开票”企业已向2万多名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票近8万份,开票金额近15亿元。江苏省税务部门创新推出“支付即开票、开票即缴税、缴税即入库”服务,畅通消费换新链条、完善线上办理流程,2025年“反向开票”超60万份。

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专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年拆解规模占无锡全市70%。“反向开票”政策实施后,该公司累计开具发票近万份。公司财务负责人薛燕燕说:“终于不用再为‘开票难’发愁了,公司资源回收业务走上了正轨。”

从税费优惠为“利废”企业注入资金活力,到“反向开票”破解行业发展堵点,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正持续为循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并积极完善绿色税制体系,进一步推动税制更优、落实更好、生态更美,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