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质增效

2026年01月13日 版次:0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管振江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关键一年。甘肃税务部门将锚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甘肃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践行正确的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和税收生态观,纵深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质增效,奋力谱写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甘肃新篇章。

以更高站位落实全会涉税部署

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

四中全会与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精准衔接。四中全会部署的有关涉税任务与三中全会的相关部署在目标指向上一以贯之,充分体现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和政策延续性。甘肃省税务部门要自觉增强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高效统筹两次全会部署的涉税任务,有重点、分步骤一体推进,确保税务领域任务落地落实。

四中全会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并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必须遵循的原则,充分表明了唯有推进改革与发展高度融合、高效联动,才能有效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甘肃省税务部门要自觉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工作主线,运用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在服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与“十五五”时期“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战略指向高度契合,甘肃省税务部门要自觉把握强基与改革相统一、相贯通的内在要求,高标准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以正确的税收治理理念全面夯基强基

甘肃省税务部门将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治理理念,全面夯实发展根基、强化工作基础,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服务“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强税务职能作用发挥之基。践行正确的税收经济观,落实“四个不得”纪律要求,发挥税务部门在整治“内卷式”竞争中的职能作用,严防“空壳企业”“开票经济”扰乱市场秩序,坚决纠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依税源征税收费,配合财政部门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适用管理,推动宏观税负保持在合理的适度区间。推进西北五省(区)税收协调发展机制建设,提升区域执法尺度的一致性和公信力。

强依法合规税收秩序之基。践行正确的税收法治观,高效统筹依法治税与以数治税,持续开展错误数据大清理,深化运用财税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坚持“采好数、管好数、用好数”,把空白带、难点区、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管住管好,构建法治公平、依法合规的税收秩序。建立与公检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涉税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机制,发挥稽查“三维护一揭示”职能作用,坚决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维护者和推进者。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强良好内外治税环境之基。践行正确的税收生态观,以风清气正的内部政治生态强化法治公平的税收外部生态,建强政治机关,强化垂直管理,落实《“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指引(试行)2.0版》,持续拓展巡审问题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优化完善《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规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强基工程”有力推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在全社会厚植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以实干担当奋勇争先进位

四中全会号召,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甘肃省税务部门要乘势而上,聚势而强,推动甘肃税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进位。

勇于改革攻坚。推动一体化税费监管服务“大中台”建设提档升级,将大企业“总对总”“系统对集团”“网络对网络”机制理念融入日常税源监管,深化监管、服务、执法一体贯通,推进“管事”与“管户”责任落实到位,努力破解税费监管难题。承接好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征退一体化管理和完善非税收入欠费追缴规则流程项目攻坚,优化完善农产品税收服务监管“智税护农”新机制,加强平台经济、终端消费环节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推动治理效能更加彰显。

提升作风效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保障“强基工程”落实落细。完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派出机构监督,深化智慧监督建设,推动监督融入税费治理,一体防治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持续优化干部梯队建设,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导积极干事创业导向,更好赋能“强基工程”。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抓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扎实学好理论、修好内功、练好本领、做好服务,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