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公布的国内十大税收新闻第一条就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税制改革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我认为有三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是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税收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资金需要,税收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抑制经济波动,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实行减税政策”。减税降费对于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增强其投资和消费能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考虑到宏观税负持续走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税收筹资的比例也不断下降,在我国财政支出主要由地方财政“挑大梁”的背景下,税收筹资能力的弱化是地方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在这种形势下,“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实际上是对前一阶段宏观税负降低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必要调整。下一步,应研究保持合理宏观税负水平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二是完善地方税体系。“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下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具体措施应当包括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以及征收地方附加税。
三是完善直接税体系。“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直接税体系”,未强调比重问题。对此我的观点是,如果把社会保险缴费视为一种直接税,那么当前我国直接税比重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也没有低多少。完善直接税体系,当前的重点应是从共同富裕角度出发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包括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