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落实上述决策部署,需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规律入手,更好认识“十五五”时期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功能作用。
一是深入认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税收的互动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既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也是破除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一环。税收制度本质上体现国家和社会成员的分配关系,分配关系的持续优化,将在更大程度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动力。为此,应始终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状况,更加精准把握税制改革方向,有效控制改革进程。
二是系统看待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协同关系。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是密不可分、相互协同的有机整体,应进一步将税收政策的包容性和税收制度的确定性结合起来。如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对重大战略领域予以支持和保障,将一些长期实施并被证明有显著积极效果的税收政策适时转化为基础性制度,增强税收制度的确定性,实现政策竞争力向制度竞争力的转化提升。
三是辩证考量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结合关系。人类社会发展历程表明,劳动价值创造依赖于劳动者和各类物质要素的分工、合作,并形成相应的生产组织形态。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物质要素,应正确处理劳动要素和物质资本积累的关系。就税收制度而言,应更好将税制改革与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进一步完善直接税体系,使税收制度更好适应于人和物质要素有机结合的生产方式。
四是正确处理传统业态和新业态发展的递进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新业态层出不穷、发展日新月异。但新业态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传统业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两者呈现递进的关系。这就要求在税制改革中,全面把握业态发展中的变与不变,更好兼容传统业态与新业态,更好推动新业态发展。
(B2版、B3版摄影:本报记者 苏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