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资源环境类费款的征收,因为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数据协同难度大,一直是非税收入征收的难点。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以深化“税费联动”为抓手,建立“以税找费、以费找费”的关联比对体系,通过税费数据交叉核验,打通征收堵点,有效提升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费种的征管精细化水平。2025年,全市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达9913万元,同比增长64.9%;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310万元,同比增长50.4%。
“以税找费”,破解费种征管难题
吉林省白山市矿产资源禀赋突出,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70余种,储量位居全省前列,但矿产资源相关费种的征管面临一些难题。“过去部门间信息不通,税务部门掌握企业缴纳的税费情况,但难以及时从自然资源部门、水务部门获取矿产资源企业生产的实时数据,容易出现相关费种的漏管漏征问题。”白山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科长王雪松说,税费种之间关联紧密,但监管中各部门“各管一截”,成为制约税费征管质效提升的阻碍。
为解决这一问题,白山市税务局组建了税费联动分析工作团队,聚焦资源环境类费种征管堵点,首先,与自然资源部门、水务部门定期联系,获取相关数据。其次,对税费征管逻辑进行梳理,根据税费种之间的数据关联规则,筛查风险疑点,推进资源税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费种的协同管理。
在工作过程中,团队通过系统梳理近3年资源环境类税费征管数据,发现了其中的关联规律:正常生产的矿产资源企业,其资源税缴纳额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依据,与企业的销售数量、采掘量直接挂钩。“这正是‘以税找费’的核心逻辑。”团队牵头人、白山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金学栋表示,基于这一关联逻辑,团队以资源税征管数据为核心支点,搭建了“税费数据比对模型”,将企业申报资源税时的开采销售数据、计税依据等信息,与水务部门提供的季度采掘量、作业范围等关键数据进行交叉核验,根据精准的数据信息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我们通过数据比对模型,将矿产资源类企业资源税申报数据与其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比对,筛查出疑点企业,同步推送给水务部门。水务部门点对点核查,制定水保方案,再将费源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以此解决征管滞后的问题。”金学栋说。
截至目前,该局通过疑点核查,补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20余万元,水务部门依据疑点数据制发水保方案40余个。
部门协同,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在“以税找费”方式初显成效的基础上,该局工作团队进一步通过数据分析,加强重点区域费种管理。
白山市共有7个县(市、区),其中5个县(市、区)的资源税收入总额占全市资源税收入的80%以上。“我们梳理发现,这5个县(市、区)因矿山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旺盛,202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额达620余万元,位居全省前列,呈现出‘矿产资源开发聚集地即是资源税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双高地’的显著特点。”白山市税务局分管非税收入工作的负责人王大勇介绍,为了加强对这5个县(市、区)资源税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管,该局联合水务、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了重点区域联合监管机制。一方面,通过实地核查、动态巡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对重点区域矿产开采、土地占用等行为的全程管控;另一方面,税务局内部各部门间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费种的征缴程序、缴费期限及监管措施,形成“事前明确标准—事中规范征管—事后跟踪问效”的管理闭环。
“现在监管合力增强了,费种征管更顺畅。”王大勇说,通过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避免了“大水漫灌”式征管,相关工作的精准度和征管效率大幅提升。
前置管理,避免费款漏征
该局还将“税费联动”理念进一步延伸到更多业务场景,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种的管理。
“对于木材采运、抽水蓄能这类一次性占用林地的项目,我们向水务部门、林草部门获取其对企业建设规划和林地审批的情况,提前明确缴费义务和缴费入库级次,实现‘项目未动、征管先行’。”王大勇介绍,这种前置化管理方式,避免了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费款漏征和入库分配比例等问题。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是吉林省两家国有企业,两家企业在木材采运、林木育苗建设期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占比较大。我们建立了‘企业台账+动态跟踪’机制,定期与水务部门共享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及时跟进费款征缴。”这两家企业所属的抚松县税务局非税收入管理科干部孙秋晶说,“2025年两家企业累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63.2万元。”
据介绍,白山市税务局还将结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缴费数据,通过“税费联动”比对分析,查找与其关联的契税、印花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情况,推动资源环境类税费征管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