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机制促税收优先权及时有效行使

2026年01月20日 版次:07        作者:本报记者 郭勇 黄卫华

“不能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收到管理人通知后才去计算和申报税收债权,而是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梳理2025年以来几起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成功行使税收优先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案例,国家税务总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刘欣桐这样总结。

据了解,企业破产案件往往债权关系复杂、资产处置多方角力,税务机关如何在其中行使好税收征管法赋予的税收优先权面临不小挑战。针对这种情况,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通过建立企业破产涉税风险前置研判、协同治理等机制,打破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通知—税务申报”的被动路径依赖,及时有效地行使税收优先权,在维护国家税收债权的同时,也统筹化解了一些复杂问题。

前置研判风险,及时精准申报税收债权

刘欣桐说,传统的税收债权申报路径是“管理人通知—税务申报”,税务机关处于被动位置,容易导致税收债权申报不及时。为改变这种局面,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主动与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企业预警信息共享通道,实现对经营异常企业的早期识别。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该局立即启动税收债权核定专班,对企业进行全税种、全流程穿透式梳理,形成一个涉税风险前置研判机制。

2025年5月,淄博某置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首次申报税收债权115万元。根据前述涉税风险前置研判机制,税务人员介入第三方审计评估环节,通过分析审计报告中的预收账款、资产变动等信息,发现了企业潜在的纳税义务,及时联系管理人将税收债权更正为381万元。

“税收债权申报通常依据企业或管理人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易出现信息不完整导致部分潜在纳税义务难以被税务机关准确识别的情形。我们通过主动跟进关键流程、穿透式挖掘涉税信息、以税收规定校验会计判断,确保了税收债权‘底数清、主张全、金额准’。”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李倩表示。

参与核心流程,在资产处置中维护税收利益

在破产程序中,设立由债权人代表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是常见的制度安排,以监督破产进程、维护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作为代表国家税收债权的税务机关,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积极加入债权人委员会,将其作为行使债权人权利、将专业治理嵌入破产核心流程的关键。

在前述淄博某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企业资产历经7次流拍后价值面临大幅贬损的风险。税务人员将工作前移至监督资产盘点、审计评估、拍卖定价等核心环节,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保障了税收优先权在最终分配方案中的落实。

在淄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99套房产的司法拍卖中,企业当时并未进入破产程序,税收优先权该如何实现?在获悉有关拍卖意向后,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没有等待拍卖款进入分配环节,而是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司法拍卖过程中涉及的适用税费政策、执法文书出具、税款划拨方式、税费种核定等逐项予以明确,精准测算出拍卖会产生581万元税款,同步辅导企业做好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工作,并依据《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向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扣缴税款函。

“最终,法院采纳税务机关的意见,在拍卖款中直接将581万元税款全额扣缴入库,在法院执行环节实现了税收优先权。”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谭洪锟说。

秉持系统思维,统筹化解复杂问题

陷入困境企业的税收问题往往牵扯面广。上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99套房产的司法拍卖案就涉及企业挪用业主契税1890余万元、欠缴社保费近1800万元等问题,使1535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潜在社会风险巨大。

面对这种情况,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秉持系统思维,将税款追缴置于化解社会风险中通盘考量,该局向当地管委会汇报,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成立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协同住建、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开展欠缴税费联合追缴,确保税费债务与民生问题统筹解决。一方面,该局利用专业优势,厘清案件中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企业存在8100万元潜在应税义务;另一方面,该局积极推动将追缴企业挪用契税、解决业主办证问题作为优先事项。“我们增设契税窗口,协助业主办证,为后续资产处置和税款清偿创造了条件。”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王玉说。

据悉,在推进具体案件办理的同时,淄博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探索建立综合治税长效工作机制及税收共治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集财政、住建、公安等部门共商复杂案例,该局进一步推动了税收优先权等执法权的规范高效行使。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对破产税收征管事项进行规范,提高执法的确定性和统一性,为经营主体有序出清与资源盘活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正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破产涉税征管工作。”淄博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莉表示。